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和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求,近日坪山区组织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加快建设东部中心、在全市率先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区、奋力向竞争力影响力卓著的创新引领型全球城市迈进,创造安定和谐的发展环境,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现将有关工作公告如下: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重点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贿赂拉拢腐蚀基层队伍、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社区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借职务便利从事贪污受贿、敲诈勒索违法犯罪的“黑村官”,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组织策划非法聚集和群体性闹访,扰乱社会秩序的黑恶势力。
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仓储物流、废品收购、休闲娱乐、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强立债权、恶意竞标、强迫交易、非法占地、滥开滥采、非法垄断经营、破坏经济秩序的黑恶势力。
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汽车站、高铁站、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7、组织、操纵、经营涉“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拉帮结派、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强拿硬要、称王称霸等为害一方的黑恶势力。
9、插手民间各类纠纷,采取“摆队形”“占场子”威胁、恐吓,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0、以各种“套路贷”“校园贷”“现金贷”“裸贷”等方式,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11、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
12、存在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爆炸物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13、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14、其他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方式
黑恶势力犯罪侵害的对象大多数是基本群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一场人民战争,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踊跃举报线索,查证属实且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挥作用的,依据相关规定给予奖励;
对包庇、纵容黑恶势力或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对举报人实施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政法机关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安全。
市扫黑除恶办举报电话:
0755-22222110
举报邮箱:
szshceb@szszfw.gov.cn
举报信件投寄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景田路72号天平大厦
区扫黑除恶办举报电话:
0755-28314251
举报邮箱:
psqshb@szpsq.gov.cn
举报信件投寄地址:
坪山区龙坪路1-1号坪山区信访大厅202(坪山区扫黑除恶办收)
市公安局坪山分局举报电话:
0755-84443031
举报邮箱:
pingshangongan@szpsq.gov.cn
举报信件投寄地址:
坪山区龙坪路1号公安分局
涉及有关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可向区纪委监委举报。
电话:
0755-84622611
网络举报:
http://www.12388.gov.cn
来访地址:
坪山区坪山大道333号区委区政府大楼117室(区纪委监委信访接待室)
举报信件投寄地址:
坪山区坪山大道333号区委区政府大楼808室(坪山区纪委监委信访室收)
坪山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