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实施养老事业“136”工程 深圳养老服务条例公开征求意见

七七
2018-10-16 13:35:23

随着人口老龄化趋势的不断走高,据相关数据显示,截止2017年底,全市户籍老年人28.87万人,加上投靠在深就业子女的老年人,实际上老年人人数已超过120万。昨日,深圳市法制办官网就深圳市民政局起草的《深圳经济特区养老服务条例(送审稿)》(下称《条例(送审稿)》)全文并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市民政局在《条例(送审稿)》立法说明上表示,深圳必须未雨绸缪,提前规划布局养老事业,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11月15日前向市法制办提出意见。

《条例(送审稿)》包括九章九十五个条文,主要包括总则、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养老、医养结合、养老服务人才、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内容。关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条例(送审稿)》明确,深圳特色养老的总体方向是,推动实施养老事业“136”工程,即建立全市统一的智慧化养老服务管理平台,建立全市域养老服务网络(1张网),凝聚政府、市场、社会公益力量(3股力量),提供政府基本保障、居家社区联动、机构养老服务(3种服务方式),构建市、区、街道、社区、小区、家庭养老服务体系(6个层级)

政府托底保障困难老人

养老属于重大民生事业,需要多方面参与。政府既要在托底保障方面有所作为,但也要避免过犹不及问题。《条例(送审稿)》明确,政府应当加强规划、建设、政策制定,提供基本养老服务和管理,托底保障困难老人。养老同时也是产业,应当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形成多元化投资、分层次保障、多样性供给的养老服务体系。养老离不开全社会的关心和支持,应当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捐赠或者提供志愿服务等方式参与社会养老服务。

建立时间银行机制

时间银行机制能够很好地鼓励志愿者(尤其是年轻人)参与养老服务。《条例(送审稿)》规定,特区建立养老志愿服务时间银行,志愿者或者其直系亲属进入老龄后根据其养老志愿服务时间储蓄、志愿服务积分等优先、优惠享受养老服务。

为了提供持续稳定的护理保障,《条例(送审稿)》规定,特区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为参保的失能人员提供基本生活照料和与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所需费用;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参与提供长期护理保险相关的产品和服务。据悉,建立长期护理养老保险制度,缓解和解决失能老年人养老护理问题。不仅可减轻护理对象及其家属的经济负担,也将释放社会救助和医疗保险的财务压力,有效推动养老护理产业的发展。

设立社区养老专员

为解决养老人才短缺和扶持措施不足等问题,《条例(送审稿)》建立了扶持措施和制度。《条例(送审稿)》规定,设立社区养老专员,养老专员与常住老年人的配备比例不低于1∶500。养老专员负责为市民提供养老政策咨询、办事指南、服务推荐等,推动养老服务资源优化分配,为有需要的老年人形成养老服务清单,链接服务资源;深圳市福利彩票公益金本级留成部分按照不低于50%的比例用于养老服务,并随老年人口的增加逐步提高投入比例。此外,《条例(送审稿)》还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就养老服务业建设项目税费、水电气价格、经营税费的优惠进行了明确。

新建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应达80%以上

针对深圳养老规划不足、养老用地难以落实以及随之带来的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不足、尤其是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不足等问题,《条例(送审稿)》规定,社区养老服务用房按照每两万人不少于750平方米建筑面积配置建设,具体由区主管部门进行规划。

新建住宅区的养老服务用房等设施,应当按照前款标准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已建成的住宅区未达到标准的,通过购置、置换或者租赁等方式调剂解决;养老机构床位设置应当以护理型床位为主。新建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应占总床位的80%以上。已建成的养老机构应逐步提高护理型床位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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