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据江门市委宣传部最新消息,近日,江门市委宣传部印发了《关于促进江门市影视产业繁荣发展的意见》,涵盖“做好影视拍摄管理服务”“做实影视产业发展政策扶持”“做强影视资源产品宣传推介”等八方面二十三条,多措并举促进江门市影视产业繁荣发展。
据悉,《意见》对市、县两级影视主管部门提出相关要求,为经过报备的影视剧组在江门依法依规拍摄提供便利和必要帮助。此外,江门探索组建成立影视拍摄中介服务平台,为外地剧组到江门取景拍摄提供“一站式”“保姆式”落地服务。
《意见》还提出,尽快制订市级层面奖补扶持政策,对影视作品创作和参评、影视产业平台建设、影视人才引进和培养、影视活动举办等进行奖补扶持。为来江门设立影视公司、筹划影视基地、建设影视服务中介平台、设立影视学院、发展影视产业等机构、企业提供优质政务服务。
同时,《意见》明确建立影视资源数据库,并提出开展综合宣传推介,调动媒体平台广泛宣传我市影视资源优势和各级各部门扶持政策,还要求各级宣传文化旅游部门要充分运用数字科技手段,丰富侨乡文化内涵,呈现影视经典镜头,讲好拍摄背后故事,将已成功拍摄影视片的取景点、场景地建成市民、游客乐于体验的江门影视文化“打卡点”。
此外,《意见》还明确,要打造书香味、文艺范、有内涵的影视名城。将江门影视文化融入“江门读书日”“无负今日”书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建设,丰富提升城市文化内涵,用文化味、侨乡韵吸引广大影视机构、团队、企业、产业来江门发展,努力让江门由“天然摄影棚”向“影视梦工场”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