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田区企业复工复产防疫工作标准化手册

云鼎
2020-02-19 16:47:17

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同时做好企业复工复产管理和疫情防控工作,制订如下工作指引:

1 场所管理

1.1 出入口管理

1.1.1 出入口处设置体温测量点,进出人员一律测量体温,对体温≥37.3℃的人员立即将其转移至临时隔离间,并做好登记(附件1);

1.1.2 出入口处配备免洗洗手液或75%乙醇消毒液,人员进入前须清洁手部。

1.2 设置临时隔离间

1.2.1 有条件的企业,在工作场所内安排相对独立且通风的房间作为临时隔离间,并提前告知所在社区。不具备条件的企业,由所在楼栋物业统一设置相对独立且通风的临时隔离间;

1.2.2 临时隔离间用于临时隔离体温≥37.3℃或出现干咳、乏力等呼吸道症状的人员;

1.2.3 临时隔离间应配备有足够的免洗洗手液或75%乙醇消毒液,人员进出时须清洁手部;

1.2.4 临时隔离间实行封闭管理,禁止无关人员进出和逗留。工作时间内每2小时进行一次常规消毒,安排人员每天对消毒情况进行2次检查,并做好消毒和检查记录(附件2);

1.2.5 临时隔离间一经启用,企业应严格按照应急处置流程(详见本指引7.2)进行处置。

1.3 场所通风

1.3.1 疫情期间,建议停止集中式中央空调的使用,并封闭内循环的风口,尽量采用直接开窗通风;

1.3.2工作场所如有窗户和通风装置,须保持开启,保证自然通风;

1.3.3因各种原因必须使用集中式中央空调的,无外窗且没有设置机械排风的场所,可采用增加设置双向节能换气机的方式来增加场所的新风量。空调通风系统宜按全新风工况运行,防止回风带来的交叉污染。新风吸入口区域应定期检查,确保新风吸入口周边无污染、无杂物。每周对新风房、过滤网、通风装置等进行清洁消毒2次以上。

1.4 合理设置工位

科学设置工作卡位和车间工位,保持人与人间隔距离1米以上。

1.5 公共场所管理

涉及停车场、电梯出入口等公共区域部分,由所在楼宇物业公司严格执行《福田区产业园区、商业办公楼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物业服务工作指引二十条》(附件7),企业进行监督。

2 人员管控

2.1 员工登记造册

制定本单位所有员工名册(附件3),“一人一档”建档,清楚记录员工近1个月的外出旅居史(即曾经抵达的城市)及使用过的长途交通工具。

2.1.1 疫情高发地(以政府正式通知为准,目前包括湖北省、温州市)尚未返深的员工,劝其留在原居留地暂不返深,复工时间另行通知;

2.1.2 疫情高发地(以政府正式通知为准,目前包括湖北省、温州市)已返深员工,应严格执行隔离观察14天且确定无症状后方可安排返工;

2.1.3 其他地区返深员工,可建议其居家观察7天且确定无症状后返工,以确保安全。

2.2 健康申报与监测

2.2.1 督促所有返岗复工员工登陆“i深圳”进行个人健康申报,并截图备查;

2.2.2 每日上下班时两次对复工员工进行体温监测,对体温≥37.3℃的人员立即将其转移至临时隔离间,并做好登记(同附件1)。

2.3 外来人员管控

2.3.1 严禁外卖、快递人员进入工作场所,所有外卖快递在建筑物入口旁设置专门区域,实行非接触式交接;

2.3.2 尽量避免外来人员来访,提倡通过电话、微信、互联网等渠道为客户提供服务;

2.3.3 确需面谈或上门维修等工作的,合理安排时间,同一时段严格控制在3人以内,来访及接访人员必须全程佩戴口罩,并对来访人员进行身份登记和测量体温。

3 消毒防护

3.1 场所消杀

3.1.1 大堂、电梯、卫生间等公共场所须每4小时消毒一次;

3.1.2 办公室须每天至少消毒2次(上班前及下班后);

3.1.3 常见消毒方法如下:

a)对台面、门把手、电话机、开关、热水壶把手、洗手盆、坐便器等经常接触的物体表面,可使用含氯消毒剂(有效氯浓度250 mg/L-500 mg/L)擦拭,作用30min,再用清水擦净。

b)可使用含氯消毒剂(有效氯浓度250 mg/L-500 mg/L)用拖布湿式拖拭地面,作用30min,再用清水洗净。

3.1.4 常见消毒剂及配制使用如下:

a)84消毒液(有效氯含量5%):按消毒液:水为1:100比例稀释;

b)消毒粉(有效氯含量12-13%,20克/包):1包消毒粉加4.8升水;

c)含氯泡腾片(有效氯含量480mg/片-580mg/片):1片溶于1升水;

d)75%乙醇消毒液可直接使用。

e)其他消毒剂按产品标签标识以杀灭肠道致病菌的浓度进行配制和使用。

3.2 防护物资保障

3.2.1 每家企业至少配备1个快速红外体温探测仪;

3.2.2 每天每个部门或每10名员工100毫升以上用量的消毒水;

3.2.3 每天每个员工1个以上的一次性医用口罩,动态存储至少5天用量。

3.3 人员防护

所有员工上班期间全程佩戴口罩。

4 生产经营管理

4.1 灵活分批上班制

4.1.1 复工复产企业根据人员密集程度确定上岗人员的比例和数量,如人员密集可采取分批上岗方式,具体上岗比例以办公人员间距不小于1m为下限;

4.1.2 鼓励员工远程办公,应尽量利用互联网、微信、电话等多种方式开展工作,减少人员聚集;

4.2 会议管理

4.2.1 尽量减少集中开会次数,提倡采用视频会议;

4.2.2 确需当面开会的,进入会议室前洗手消毒,与会者须全程佩戴口罩,开会人员间隔1米以上,确保会议室良好通风,会议时间控制在1小时以内,结束后场地、家具等须进行消毒,茶具用品建议开水浸泡消毒。

4.3 外业工作

4.3.1 减少外业工作,确需外出的,应自觉正确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积极配合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和情况摸排;

4.3.2 应避开密集人群,与人接触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在公共场所长时间停留。

4.4 日常巡查

安排专人加强日常巡查管理,发现人员有摘掉口罩、扎堆等情况,应及时上前提醒、制止,引导员工保持1米以上的间距。

5 生活管理

5.1 员工就餐

5.1.1 无员工食堂的,应配合物业安排,统一在外卖取餐点错峰无接触取餐,实施员工分餐制,鼓励员工自带餐具和餐食;

5.1.2 具有员工食堂的,应分时段错峰就餐,原则上不能同桌就餐,人员就餐时应同向而坐,如确因空间有限无法满足一人一桌的,应在两个就餐位之间设立不低于45cm的物理隔板;

5.1.3 严禁生食和熟食用品混用,避免肉类生食,建议营养配餐;

5.1.4 严禁就餐期间和就餐前后未戴口罩时相互交谈;

5.1.5 进餐后,餐桌椅进行消毒1次,餐具用品须高温消毒。

5.2 员工交通

鼓励员工自驾、骑车或步行上下班,有条件的企业建议为员工配备班车,做好体温测量和登记,乘车全过程全员佩戴口罩。

5.3 日常保洁

5.3.1 应单独配置手套和口罩用品专用垃圾桶,每天清洁消毒2次,佩戴过的口罩不得随意丢弃,配置专用剪刀剪碎并用塑料袋扎紧后集中投放,投放后清洁手部,清洁人员每天下班后按“其他垃圾”清理完毕,并定时对剪刀进行消毒;

5.3.2 加强对卫生间等重点公共区域的保洁和消杀,卫生间要配备足够的消毒洗手液,张贴正确洗手指引;

5.3.3 保障供水设施正常运转,清洁人员按清洁消毒时刻表,进行清洁和消毒。

6 生产安全管理

6.1 安全管理制度

6.1.1 明确生产安全管理责任人,由企业主要责任人落实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

6.1.2 制定安全管理方案,内容可包括:

a)明确企业负责人、安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作业长、班组长、员工的安全责任,做到以岗定责、按责履职;

b)明确复工复产的时间和流程;

c)明确岗位操作规范;

d)明确岗位应急处置规范;

e)根据企业生产任务、隐患排查、危险因素辨识,明确风险管控重点,建立检查清单;

6.1.3 采取24小时电话值班等方式保持应急联系。

6.2 安全培训

采用微信、视频等方式,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把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到每个岗位、班组、车间和每个环节。

6.3 隐患排查

复工复产前,必须进行全覆盖安全检查,重点对消防设施,生产系统、管道、阀门、仪表等机械设备,通风除尘、污水处理等处理设施,应急报警、放射防护、防爆装置等保护设施、机械设备、电气线路、高危工艺、安全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以及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场所、环节、部位等进行全面系统检查,确保处于安全适用状态后方可复工作业。

7 应急处置

7.1 应急处置预案

制定本单位的应急处置预案,安排专人负责应急处置工作。

7.2 应急处理流程

企业一旦发现员工体温≥37.3℃或出现干咳、乏力等呼吸道症状者,按照以下流程处理:

7.2.1 立即将相关人员转移至临时隔离间,佩戴口罩进行物理隔离;

7.2.2 立即向所在社区“三人小组”电话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企业名称、地点、员工症状等情况;

7.2.3 乘坐社区安排的专车到辖区发热门诊医院就诊;

7.2.4 如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或疑似病例,应尽快梳理出密切接触人员,配合相关部门开展隔离及后续工作,如出现不配合的,请联系公安部门协助解决;

7.2.5 由区疾控中心指派人员或指导应急消杀公司对场所及专车进行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

8 防疫宣传

8.1 防控知识宣传

在显著位置设置防控知识宣传栏或告示牌,加大力度宣传新型冠状病毒和冬春季传染病防控知识。

8.2 普法宣传

通过微信、QQ等方式向员工宣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涉及的法律知识,遵循有关预防指引,不造谣、不传谣。

8.3 员工心理疏导

对工作人员开展心理健康指导,稳定员工情绪,指导员工科学防护。

9 复工复产报备程序

9.1 企业自查

企业自行对照本指引做好复工复产和防控相关准备。

9.2 在线申报

9.2.1登录复工复产备案申报平台(关注“幸福福田”或“福田政务”微信公众号或使用PC登录网址“http://zhgx.yun.city.pingan.com:8080/yiqing/”),在线提交申报,无需现场递交材料。已经在线申报的或通过邮件提交资料的企业,不再重复申请。

9.2.2 需提交材料

a)《福田区企业复工复产备案表》(附件4);

b)《福田区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5)。

以上资料需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如未能在复工前加盖公章的,应在复工后1个工作日内补盖。

9.3 先行复工或另行通知复工

9.3.1 非人员集聚性的一般性企业完成在线提交申报后,即可先行复工,并严格执行复工复产管理;

9.3.2 人员聚集风险较大的旅游娱乐、桑拿按摩、影视、电玩、酒吧、网吧等须在疫情缓解,政府统一通知后方可复工,具体另行通知。

10 监督管理

10.1 主管部门核查

主管部门对已复工的企业进行后续监督核查,经核查发现企业有不达标准的,将责令企业限期改正;情况严重有重大风险的,立即停工停产;因违规经营导致疫情蔓延的,将追究企业及其有关人员法律责任。

10.1.1 复工员工人数300人以上(含300人)的企业,由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后续监督核查;

10.1.2 复工员工人数300人以下的企业,由所在街道办进行后续监督核查。

行业主管部门和各街道咨询电话详见《福田区企业复工复产联系方式》(附件6)

10.2 监督举报

开通企业人员监督举报热线0755-82912345,企业员工发现相关单位未严格执行相关制度的,可向政府部门实名举报,经核实后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违规企业及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附件内容:

1.人员进出及体温监测登记表

2.工作场所消毒和检查记录表

3.单位员工名册

4.《福田区企业复工复产备案表》

5.《福田区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承诺书》

6.福田区企业复工复产联系方式

7.《福田区产业园区、商业办公楼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物业服务工作指引二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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