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二次供水设施应当逐步统一移交属地供水企业实行专业化维护管理

曾豆豆
2024-01-03 09:18:56

1月2日,佛山市人民政府正式印发施行修订后的《佛山市供用水管理规定》。

据了解,《规定》明确,新建、改建、扩建住宅项目应当“一户一表、独立计费”,小区内绿化、消防等不同性质的用水应当分开计量收费,由建设单位统一报装用水,建设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已建住宅项目配建的供水设施系统未实现“一户一表、独立计费”的,各区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订方案逐步取消区域性总表,保证“一户一表、独立计费”的实施。新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供水设施设备及相关管线,由建设单位按照国家技术标准和专业技术规范统一设计安装施工,并在竣工验收后移交供水企业进行专业化维护管理。

此外,根据《规定》,居民二次供水设施应当逐步统一移交属地供水企业实行专业化维护管理。移交属地供水企业负责运行管理的二次供水设施,运行电费由产权人承担;设施运行维护、修理更新成本按照《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规定计入供水价格,不得另行收费或加价。此外,供水企业实行社会服务承诺制度,向用户公开咨询投诉渠道,公开承诺供水服务目标,公开供水服务项目申请的办理程序、期限、需提交的资料和收费标准等事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粤港澳都市网为您提供最新资讯
0: 0

相关标签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