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消息,近日,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佛山市交通运输局发布《关于优化调整佛山市巡游出租汽车运价》的通知,佛山市将对现行各区巡游车运价进行优化调整,统一全市巡游车运价项目和运价标准,实行“同城同价”。通知指出,将2019年11月1日起实施的原巡游出租汽车运价政策将延长至2027年10月31日。
基准运价由起步价和里程价组成,已包含燃油附加费。起步价为10元/2.5公里,里程价为2.8元/公里。
非基准运价由返空费、候时费、夜间服务费、附加费组成。其中,返空费实行分段差异化收费,12公里(不含)至25公里(含)按里程价的20%加收,25公里以上按里程价的50%加收。候时费,按照车辆行驶时速小于或等于12公里(含停驶)时按0.6元/分钟加收。累计满1元计费一次,不足1元不收取。夜间服务费,按照夜间(23时至次日5时)按起步价和里程价的15%加收。附加费则包括重大节假日附加费、重点交通枢纽附加费,拟在春节和佛山西站分别试点实施。具体试点时间、加收幅度和方式由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会同市交通运输局另行发文。
据介绍,本次运价调整后,巡游车企业原则上三年内不得提高现行承包费标准或减少现行的各种优惠政策。巡游车企业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确保运价调整后营运增收全部归驾驶员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