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残联、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国家语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广电总局七部门近日联合印发《第三期国家手语和盲文规范化行动计划(2026—2030年)》,明确在我国教育考试、医疗、政务、司法、应急救援、交通运输、商业、文旅等公共服务领域提供国家通用手语和国家通用盲文服务。
手语和盲文是听障、视障人群使用的特殊语言文字。自2018年《国家通用手语常用词表》《国家通用盲文方案》作为国家语委语言文字规范实施以来,通用手语、通用盲文逐步成为公务活动、学校教育、电视媒体、图书出版和公共服务场景中的规范用语用字;2023年施行的《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进一步明确,国家推广使用国家通用手语、国家通用盲文,基本公共服务使用手语、盲文应当采用国家通用规范。
本轮行动计划把推广重心从特教系统扩展至社会公共场景。根据安排,党和国家及地方重大活动中,涉及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突发事件信息发布时,具备条件的应同步安排国家通用手语翻译,并提供国家通用盲文资料。教育考试领域需保障视障、听障考生合理便利;医疗、政务、司法场景应通过手语翻译、盲文材料、辅助终端等方式消除沟通障碍;交通运输、商业、文旅等服务场所则结合业务内容提供咨询引导、字幕播报、盲文说明等无障碍服务。
为补足资源供给,计划鼓励公开出版的图书、报刊以及药品标签、说明书配备国家通用盲文等无障碍格式版本;推动通用手语、盲文服务残疾人重大体育赛事和重要文化活动。同时提出按区域依托符合条件的机构建立手语和盲文测试站点,开展国家通用手语、国家通用盲文水平等级测试及手语翻译等级认证,并面向残疾人工作者以及应急管理、社会服务等行业人员开展学手语、学盲文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