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30余万变200余万?这个“套路贷”涉恶团伙终于在福田受审了

七七
2018-11-12 11:10:25

近年来,披上“合法外衣”的黑恶势力隐蔽性更强,打击难度更大。其中,以民间借贷之名、行非法敛财之实的“套路贷”诈骗就是危害社会的一大“毒瘤”。

最近,一个“套路贷”诈骗犯罪团伙落网被告人人数达11人,诈骗金额共计378万余元,涉及诈骗罪、非法侵入住宅罪两个罪名。11月7日-8日,福田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这起重大“套路贷”涉恶刑事案件,这也是今年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福田法院审理的第一起扫黑除恶案件。

▲庭审现场

环环设套 借30余万变200余万

公诉机关指控,2015年9月,被告人田某辉、刘某、曹某杰、徐某玉等人共同出资在福田区成立创优公司,并在南山、罗湖、龙岗等区域设立分公司为创优公司招揽客户。

2013年11月,被告人赵恒成立恒富川公司,于2015年雇佣被告人苏某伟为公司员工。

2016年,上述人员分别组成两个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打着民间借贷的幌子,对借款人实施诈骗、非法讨债等行为。

上述两个犯罪团伙多次对李某瑞等被害人实施诈骗。

犯罪组织内部分工明确

有人系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负责犯罪团伙的全面管理和幕后指挥;

有人负责洽谈借款事宜、审核、签订合同;

有人负责办理银行转账与资金走账;

有人负责招揽客户、参与出资拼单、进行讨债。

他们通过交替转账的方式,给借款人账户转入远高于实际借款额的资金,并写进借款合同。随后,他们让借款人将高于实际借款额部分,即时转回给其指定的同伙账户,同时向借款人收取高额利息、手续费、好处费等。

在被害人无力偿还的情况下,他们诱骗、胁迫被害人向第三方借新款还旧账,进一步虚增被害人借款金额,并使用暴力、威胁、恐吓、提起虚假诉讼、非法侵入住宅等方式进行非法讨债,诱骗、逼迫被害人按虚高金额的借条还款。

其中,被害人李某瑞向创优公司犯罪团伙共实际借款34.5万元,最后,这笔债务竟然被虚增到200余万元。

识破这些黑恶势力“套路”,远离“套路贷”!

套路解析

第一步:签订虚高借款合同,制造80万进账记录,实际借款仅为34.5万元

2016年,被害人李某瑞通过案外人介绍向创优公司借款50万元。被告人刘某以他人名义的银行卡向李某瑞名下银行账户转入80万元,随后即时要求李某瑞将80万中的30万转入刘某本人的银行卡中,通过这种交替转账的方式制造出李某瑞名下银行账户有80万人民币的虚高进账记录,并让其签订了空白的借款、房屋抵押、房屋租赁等合同。同时以收取利息、手续费、好处费等为由向李某瑞索取现金和转账合计15.5万元,李某瑞实际借款仅34.5万元。

第二步:借200余万新款还旧账,虚增被害人借款金额

因李某瑞无钱偿还借款,被告人多次诱骗、胁迫其向第三方借新款还旧账。

据查,李某瑞被迫向不同的第三方借款70万、40万、30万、15万、10万不等,并签下多份空白的借款、房屋抵押、房屋租赁等合同。在每一次借款过程中,犯罪团伙都通过交替转账的方式,虚增被害人借款金额。在累计8次向第三方借款后,被害人李某瑞的借款总额被虚增至200余万元,同时被收取利息、手续费、好处费等合计将近20万元。

第三步:通过提起虚假诉讼、非法侵入住宅等方式进行非法讨债

2017年,被告人以第三方名义作为原告,以虚构的李某瑞向第三方借款80万元、35万元不等且未归还的事实,向法院提起5宗诉讼,并提供借款合同和银行流水等虚假证据,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2017年2月25日,为诱骗、逼迫被害人李某瑞按虚高金额的借条还款,被告人曹某杰等人非法撬开李某瑞的家庭住房,指使曹某伟等3名被告人长期居住在被害人李某瑞家中,并对李某瑞妻子陈某莉进行猥亵、羞辱、殴打和恐吓,且反锁房门,致使其儿子不能正常求学。

2017年3月26日,陈某莉打电话请求媒体记者到其家中进行采访,被告人曹某伟等人才离开了李某瑞家。后被害人报警求救,11名被告人先后被公安机关抓获。2018年9月,公诉机关正式向福田法院提起公诉。

该案被告人人数众多,涉案金额大,案情复杂,审理难度较大,福田法院做了周密部署,多措并举保障庭审高效有序进行。

庭前周密部署

01、制定工作预案

福田法院成立了专案审理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审判工作组、羁押及庭审安保组、后勤保障组、媒体宣传组四个功能组,从庭审准备、安全保卫、法庭设备、新闻宣传等多方面保障庭审顺利进行。

02、召开庭前会议

福田法院组织召开了庭前会议,合议庭成员、公诉人、辩护人参与会议并发表意见。

会议明确了程序性事项、交换了证据目录,确定了控辩双方的案件争议焦点,为庭审顺利有效进行奠定了基础,切实保障了庭审的实质化。

03、细化庭审提纲 

根据案件情况细化完善庭审程序,灵活安排庭审节奏,重点研判庭审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确定应对措施。

经过充分的庭前准备工作,两天的庭审过程高效有序,完成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全部庭审程序。部分被告人对指控的罪名不予认可,对部分犯罪事实予以否认。

13名律师作为辩护人出庭为被告人辩护,充分保障了被告人辩护权利。30余名被告人家属旁听了庭审。福田法院将择日宣判。

▲庭审现场

纵深推进扫黑除恶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制定的《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把“套路贷”列为涉黑涉恶犯罪行为之一。

福田法院坚决贯彻中央、省、市、区和上级法院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部署,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深入。

2018年以来,福田法院召开了扫黑除恶专项工作部署会,成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出台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

今年7月以来,福田法院建立扫黑除恶专项业务培训制度,开展专案剖析、类案讲座、专题研讨等多种形式的业务交流活动,研讨关于涉黑涉恶案件的疑难问题、执法尺度、裁判标准等重大事项,统一办案认识,有效提升队伍扫黑除恶业务素质和能力,并建立了涉黑涉恶案件信息及典型案例台账,促进案件办理标准化。

发现涉黑涉恶犯罪线索。请马上举报!

举报途径:

福田区人民法院举报电话:

0755-82925866

福田区人民法院举报邮箱:

lit@ftcourt.gov.cn

福田区人民法院举报信箱:

深圳市福田区福民路123号福田区人民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刑事审判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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