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区机构改革方案出炉 共设党政机构31个

七七
2019-02-16 12:13:12

近日,《深圳市福田区机构改革方案》经省委批准、以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名义正式印发。2月15日,福田区委召开七届七次全体(扩大)会议暨福田区机构改革动员部署会议,福田区机构改革工作进入全面实施阶段。

福田机构改革后,共设置党政机构31个。党委机构10个,其中,纪检监察机关1个,工作机关9个(设在相关部门的区委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不计入机构限额)。具体包括: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机关、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统一战线工作部、政法委员会、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办公室)、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司法局)、国家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办公室)、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宣传部)、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副处级)、区人才工作局(副处级)。

政府工作部门21个,具体包括:发展和改革局、教育局、科技创新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局、住房和建设局、水务局、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卫生健康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应急管理局、审计局、统计局、金融工作局、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信访局、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值得注意的是,福田立足建设高质量发展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典范城区的总体目标,提升福田金融总部集聚区功能,打造更具竞争力的区域性“国际金融中心”,此次改革的一大亮点是组建区金融工作局,以更大力度提升“金融福田”影响力,进一步擦亮福田“金融中心”品牌。

福田区委书记吕玉印表示,福田区机构改革主要突出四方面的考虑:立足于完善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体制机制,进一步优化区委议事协调机构,加强区委职能部门的统一归口协调管理职能,形成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工作格局,确保党始终成为福田各项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立足于构建优化协同高效的机构职能体系,区委职能部门和区政府主要工作部门总体上要与中央和省级、市级机关职能基本对应,确保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立足于聚焦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重大战略和高质量发展需要,从区情出发,组建区金融工作局、区人才工作局、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等机构,持续增强体制机制的吸引力和竞争力;立足于突出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既通过综合设置内设机构整合优化力量和资源,又统筹推进人大、政协、群团组织、事业单位和执法机构改革,确保各类机构有机衔接、各司其职、有序协调。

吕玉印要求,全区各单位要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关系,坚持“先立后破、不立不破”,凝心聚力促改革,蹄疾步稳抓落实,始终保持各项工作的连续性、稳定性,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各项改革任务。

一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加大力度宣传好、执行好党中央和省委、市委政策,让广大干部明白深化机构改革不是简单的分分合合,而是优化配置;不是简单分流,而是妥善安排、逐步消化。要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于改革全过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提高政治站位,以实际行动拥护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

二要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区委和区政府分管领导同志要负起责任,到一线指导组织落实工作,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协调解决跨部门重大事项,督促改革工作有序推进、按期完成。新组建的领导班子要勇担重任,尽量缩短磨合时间,尽快进入角色、履职到位。组织、人事、编制、财政等有关部门要落实责任分工,加强协同配合,形成改革合力。

三要进一步聚焦关键环节。要抓好改革动员,明确改革任务、时间进度、责任主体、工作纪律等,充分调动干部支持参与改革的积极性。明确职责划转、内设机构、人员编制、领导职数等方面规定,推动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确保深化机构改革落到实处。

四要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要把纪律规矩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各单位要严格遵照执行,把守纪律、讲程序、重规则贯穿机构改革全过程。加强监督检查和执行问责,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机构编制等部门要全程跟进、全程监督,对违反纪律规矩的,要严肃查处并按规定追究责任,确保改革方向不偏离、改革任务不落空、改革效果不打折。

吕玉印强调,全区上下要按照党中央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坚定信心、勇于担当、攻坚克难,坚决完成深化机构改革各项任务,为福田加快建设高质量发展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典范城区提供强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


粤港澳都市网为您提供最新资讯
0: 0

相关标签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