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消息,近日,珠海市正式发布《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的意见》(下称《意见》)和《珠海市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下称《若干政策》),就深度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全面提升科技创新综合水平画出了“路线图”。
根据发展目标,到2025年,珠海创新型经济将蓬勃发展,科技创新综合实力和竞争力不断增强,全社会研发经费支出占全市生产总值(GDP)的比重达3.2%,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经费占全社会研发经费支出比例逐步提高,高新技术产品产值占规上工业总产值比重达60%,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75件。到2035年,富有活力的区域创新系统基本形成,创新国际化程度显著提升,涌现一批世界级科研机构、创新平台和创新企业,产出一批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原创成果,形成以创新为主要引领和支撑的经济社会发展模式,综合创新能力走在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前列,建成国际化创新型城市和粤港澳大湾区创新高地。
为明确新形势下珠海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完善科技政策体系,《意见》从体制机制、协同创新、创新创业、成果转化、平台载体、创新人才、科技金融、创新环境8个方面入手,明确未来一段时期珠海科技创新的目标定位、核心任务和实施路径。同时,对标《意见》的蓝图,珠海创新性提出港澳科技创新合作、离岸创新中心、创新创业投资等扶持政策,20项措施覆盖从技术研发、成果转移到产业化等创新链条的各个环节,涵盖高校、研发机构、企业、人才团队等各类创新主体,包括:鼓励珠海市创新主体联合港澳机构申报省科技厅国际科技合作专题及粤港澳科技合作专题,经省科技厅立项,按1:0.5的比例予以资金补贴;对于经省科技厅认定的粤港澳联合实验室,以事后奖补的形式给予最高200万元的经费资助。
此外,《若干政策》也支持离岸创新中心建设,经评审认定给予最高600万元资助;鼓励珠海创新主体积极承接国家和省重大科技项目,加强纵向协同,对获得国家、省重大科技专项给予配套支持,总额最高5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