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珠海发布消息,2020年珠海市科技创新公共平台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开始啦!
珠海市科技创新公共平台资金是市财政年度预算安排用于资助国家、省、市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的新型研发机构,国家(省)重点实验室,对外开展公共技术和检测服务的科技平台以及科技企业孵化器的扶持资金。
项目共分四大专题
1、新型研发机构初次认定补贴及到期重新认定
对初次认定的市新型研发机构,一次性给予最高100万元的奖励;
2017年根据《珠海市新型研发机构和科技创新公共平台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珠科工信〔2015〕397号)认定的“优润医药新型药物研发机构”等5家市新型研发机构(详见《关于下达2017年珠海市新型研发机构和科技创新公共平台资金的通知》(珠科工信〔2017〕675号))于2020年7月13日有效期满,需申请市科技主管部门重新认定,认定通过的方可继续享受珠海市科技创新公共平台相关政策支持。
2、科技创新公共平台运行补助
对科技创新公共平台按检测服务和研发分类评价,根据上年度评价结果择优进行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3、市财政主导建设的公共技术平台条件建设项目支持
适用于以市本级财政性资金主导建设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的科研条件建设。对其科研与检测仪器、大型工具软件的升级购置与维护,以及购买或委托第三方专门开发的工具软件等条件建设给予事前支持。
4、省级以上科技创新公共平台奖励
《珠海市科技创新公共平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珠科工信〔2018〕675号)生效(2018年7月1日)后获省科技主管部门初次认定的省重点实验室,一次性给予最高100万元的奖励;
获国家科技主管部门初次认定的国家重点实验室,一次性给予最高 300 万元的奖励。
对获得省科技主管部门初次认定的省新型研发机构,一次性给予最高150万元奖励。奖励额度不重复,前一等级已有资助的将相应扣除。
申报方式
专项资金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报系统统一采用“珠海市财政资金申报和管理平台(http://ywgl.zhcz.gov.cn)”申报。项目申报单位首先要注册用户,然后按系统提示提交相关材料,具体操作方法请参阅系统帮助文件。
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网上申报截止时间:6月24日17:00
审批单位网上审批截止时间:7月3日17:00
书面申报材料报(寄)送截止时间:7月10日17:00
特别说明
书面申报材料报送可以自行送达或通过邮寄方式,联系方式详见附件。采用邮寄方式的单位需要按指南要求仔细核对签字和盖章等事项,如因资料不全产生的往返邮寄费用自行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