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粤港澳大湾区城市融合发展 江门将全面取消落户限制

七七
2020-06-10 21:46:56

据媒体消息,近日,江门市政府审议通过《江门市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修订)》,根据方案,7月5日起,江门将全面取消落户限制,实行以群众申请为主,不附加任何条件,按户口迁入途径分类登记备案的准入政策。

根据方案,江门市全面放开在城区、建制镇的社区落户的“稳定住所、稳定就业”基本迁入条件,取消参保要求、居住年限、就业年限等落户限制。省内外群众凭居民身份证、户口簿以及相关材料(就业、创业、居住、亲属或学历等任何一种佐证材料)即可向该市落户地“一门式”行政服务中心户政窗口或派出所户政窗口申请户口迁入。同时,申请人配偶、子女、双方父母户口可随迁。

同时,在江门无自有合法产权的申请人,可落户在就业单位、社区公共集体户,也可落户在亲属、朋友家庭户。该市各地在社区地址设置公共集体户,对申请落户社区公共集体户的,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对申请落户就业单位集体户或亲属、朋友家庭户的,需征得就业单位或亲属、朋友同意。

粤港澳都市网为您提供最新资讯
0: 0

相关标签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