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粤港澳大湾区要素便捷流动 这些人员经珠澳口岸入境暂不隔离

张一帆
2020-06-16 11:16:32

6月15日,珠海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关于澳门公务、商务人员经珠澳口岸入境暂不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通告》,6月16日8时起,对经澳门特区政府审核确认的从事公务、商务活动和有其他特殊情况需要的澳门人员(以下简称“澳门公务、商务人员”),经珠澳口岸入境暂不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珠海防输入专项办特别提醒,上述人员须经横琴口岸、港珠澳大桥公路口岸出入境,从其他口岸入境的将不能获得免予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资格,请相关人士主动配合珠澳两地政府有关部门的疫情防控和安全检查工作,自觉申领使用粤康码、澳康码进行个人健康申报,随身携带国内手机并保持通讯畅通,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通关注意事项

(一)通关口岸。为避免口岸通关拥堵,澳门公务、商务人员须经横琴口岸、港珠澳大桥公路口岸出入境,从其他口岸入境的将不能获得免予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资格。出现通关口岸拥堵等情况时,请按照口岸有关部门的分流指引进行通关。

(二)提前进行电子健康申报。过关前24小时内可通过微信扫码或搜索“海关旅客指尖服务”小程序提前填写出/入境健康申明卡,通关时采用电子申报方式进行健康申报。

入境时须持以下证明材料:

1.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2.澳门居民身份证;

3.珠澳两地有资质机构出具的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含粤康码、澳康码显示有效核酸检测证明)或采样证明(采样证明须采样24小时后方可生效)。

入境后请遵守相关规定

澳门公务、商务人员入境后14天内,活动范围仅限于珠海市内,如离开珠海市将可能被其他城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擅自离开珠海市或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的人员,将取消其暂不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资格。

查询豁免资格方式

关注“珠海发布”或“珠海特区报”微信公众号,进入公众号后,点击主页下方“微服务”,查找“入境豁免查询”,输入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号码即可查询。

填写出/入境健康申明卡方式

识别下方小程序码,填写/修改健康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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