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港澳大湾区最新动态:广东省全民健身条例将于7月1日起施行

谢琳
2019-06-23 11:51:20

为解决广东人健身痛点,7月1日起,《广东省全民健身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正式施行。

《条例》规定,公共体育设施应当向公众开放,全年不少于330天且每周不少于56小时,开放时间应当与当地公众的工作时间、学习时间适当错开,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学校寒暑假期间应当延长开放时间。同时,公共体育设施应当免费或者低收费向公众开放,有条件的公共体育设施应当增加免费开放天数。管理单位在开放过程中提供服务可以适当收取费用,收费项目和标准应当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批准并向社会公示。

政府参与投资的公共体育设施,管理单位应当对学生、老年人、残疾人和现役军人给予免费或者优惠开放。综合性公园和有条件的景区应当对公众晨练晚练活动免费开放,并公告开放时间。

《条例》还规定,学校应当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向学生开放体育设施。公办学校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向公众开放体育设施。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学校寒暑假期间,学校体育设施应当适当延长开放时间。鼓励民办学校向公众开放体育设施。

《条例》要求,学校应当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并按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规定配备专职体育教师,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开设体育课程,培养学生掌握至少一项体育运动技能或者健身方法,并创造条件为病残学生组织适合其特点的体育活动;幼儿园应当开展适合幼儿的体育游戏活动。禁止占用或者变相占用体育课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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