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港澳大湾区城市基础设施互联互通 横琴口岸澳方口岸区正式移交澳门

七七
2020-03-18 11:36:09

3月18日零时,横琴口岸澳方口岸区及相关延伸区旅检区域正式移交给澳门特区政府,适用澳门特别行政区法律实施管辖。

随着粤方代表将防务交接的象征物“横琴口岸澳方口岸区模型”交予澳方代表,横琴口岸澳方口岸区及相关延伸区旅检区域范围总面积66428平方米,正式移交给澳门特区政府,适用澳门特别行政区法律实施管辖。与此同时,澳门海关、治安警察局、消防局、司法警察局、卫生局及交通事务局等相关部门将肩负起该区域的边防及治安任务。

据悉,新横琴口岸,是“一国两制”下,珠海横琴与澳门之间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的标志性设施。2019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澳门特别行政区对横琴口岸澳方口岸区及相关延伸区实施管辖。该授权是在全国首次采用“一次授权、分阶段适用澳门法律管辖”的做法。具体而言,授权分为三个阶段,每个阶段实施前,均需向国务院报请。

今年3月2日,国务院印发了《国务院关于同意启用横琴口岸澳方口岸区及相关延伸区旅检区域的批复》,同意横琴口岸澳方口岸区及相关延伸区旅检区域自2020年3月18日零时起启用,并适用澳门特别行政区法律实施管辖,正式开通日期由粤澳两地政府商定。

此次移交的范围,就是第一阶段启用的旅检区域。据了解,横琴口岸澳方口岸区及相关延伸区其他区域的启用,将根据实际情况另行批复。移交仪式之后,两地的相关部门将各司其职,有序进行口岸边检大楼及行车通道等各项设备安装及调校测试工作,为配合口岸的正式开通做好准备。

据了解,当前,横琴口岸仍维持传统“两地两检”通关模式。新横琴口岸开通后,将采用“合作查验、一次放行”通关模式,变传统的“两地两检”为“一地两检”,实现“一次排队、一次查验、一次放行”,其中,口岸旅检大厅一楼为出境层(横琴-澳门),二楼为入境层(澳门-横琴),分别设置了合作自助通道53条、43条,传统人工通道6条、7条,合作人工通道4条、4条,为两地之间的交通运输、人员往来和经贸活动提供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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