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港澳大湾区最新消息:广东出台意见促行政检察和行政执法监督有效衔接

张一帆
2020-04-10 14:38:29

4月9日,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和广东省司法厅共同举行的线上新闻发布会,联合在全国率先出台了《关于加强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监督衔接工作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这是全国首份省级层面加强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监督衔接的制度性文件。

《意见》全文共15条,主要内容有建立监督信息共享机制、加强行政审判监督和行政非诉执行监督、规范检察建议的办理机制和建立日常协作机制等4部分。具体包括:检察机关在履行行政诉讼监督职能过程中,认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存在行政违法行为的,或者行政执法存在的普遍性问题、规范性文件违法等问题,依法提出检察建议要求行政机关予以纠正,同时抄送同级司法行政机关。行政机关认为检察建议错误或者明显不当的,可以向同级检察机关书面申请复查,也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书面申请复核。

据了解,《意见》明确了监督信息共享机制。检察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定期相互通报行政检察和行政执法监督案件的受理、办理情况,相互抄送相关案件的法律文书。同时,加强行政审判监督和行政非诉执行监督。规定行政机关对法院的执行裁定或执行活动存在异议的,可以向检察机关提出监督申请,检察机关的监督意见要通报相关行政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有利于提高行政执行力。

《意见》进一步规范检察建议的办理机制。检察机关在履行行政诉讼监督职能过程中,认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存在行政违法行为的,或者行政执法存在的普遍性问题、规范性文件违法等问题,依法提出检察建议要求行政机关予以纠正,同时抄送同级司法行政机关,有利于促进依法行政。行政机关认为检察建议错误或者明显不当的,可以向同级检察机关书面申请复查,也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书面申请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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