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贸区第六批改革试点经验出炉 将在全国范围复制推广

谢琳
2020-07-09 19:55:26

7月7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做好自由贸易试验区第六批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其中,“以三维地籍为核心的土地立体化管理模式”“边检行政许可网上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便民模式”等在全国范围内推广的事项,为广东自贸试验区首创。

根据《通知》,在全国范围内复制推广的改革事项,涉及投资管理、贸易便利化、金融开放创新、事中事后监管措施、人力资源五个领域。

具体包括:在投资管理领域,复制推广“出版物发行业务许可与网络发行备案联办制度”“绿色船舶修理企业规范管理”“电力工程审批绿色通道”“以三维地籍为核心的土地立体化管理模式”“不动产登记业务便民模式”“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智能辅助申报服务”“证照‘一口受理、并联办理’审批服务模式”“企业‘套餐式’注销服务模式”“医疗器械注册人委托生产模式”等九项。

在贸易便利化领域,复制推广“‘融资租赁+汽车出口’业务创新”“飞机行业内加工贸易保税货物便捷调拨监管模式”“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退货中心仓模式”“进出口商品智慧申报导航服务”“冰鲜水产品两段准入监管模式”“货物贸易‘一保多用’管理模式”“边检行政许可网上办理”等七项。

在金融开放创新领域,复制推广“保理公司接入央行企业征信系统”“分布式共享模式实现‘银政互通’”“绿色债务融资工具创新”“知识产权证券化”等四项。

在事中事后监管措施方面,复制推广“‘委托公证+政府询价+异地处置’财产执行云处置模式”“多领域实施包容免罚清单模式”“海关公证电子送达系统”“商事主体信用修复制度”“融资租赁公司风险防控大数据平台”“大型机场运行协调新机制”等六项。

在人力资源领域,复制推广“领事业务‘一网通办’”“直接采认台湾地区部分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航空维修产业职称评审”“船员远程计算机终端考试”“出入境人员综合服务‘一站式’平台”等五项。

而在特定区域复制推广的改革事项,包括在自贸试验区复制推广“建设项目水、电、气、暖现场一次联办模式”“股权转让登记远程确认服务”“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改革”等三项;在二手车出口业务试点地区复制推广“二手车出口业务新模式”;在保税监管场所复制推广“保税航煤出口质量流量计计量新模式”;在成都铁路局局管范围内复制推广“空铁联运一单制货物运输模式”。

《通知》要求,要把复制推广第六批改革试点经验与巩固落实前五批经验结合起来,同一领域的要加强系统集成,不同领域的要强化协同高效,推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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