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粤港澳大湾区工程技术人才专业资格互认协议签订 促进湾区人才自由流动

七七
2020-07-13 11:03:51

促进粤港澳大湾区人才自由流动又有新进展!7月11日,广东省工程师学会成立大会暨粤港澳大湾区工程技术人才专业资格互认协议签约仪式在广东科学馆举行,粤港澳大湾区工程技术人才专业资格互认协议同时签订。

据悉,在当日的粤港澳大湾区工程技术人才专业资格互认协议签约仪式上,建筑工程、计量及控制、质量管理、计算机IT信息工程等4个试点专业领域工程技术人员专业资格互认协议及电气工程专业领域工程技术人员专业资格互认意向书签约,这些专业分别成为了由科技社团主导的我省第一批粤港澳大湾区工程技术人才资格互认签约试点专业。基于平等自愿的原则,各试点专业互认协议将按照国际通行的规则和做法进行。

广东省测量控制技术与装备应用促进会、广东省计算机学会、广东省电机工程学会、广东省土木建筑学会、广东省公路学会、广东省产品认证服务协会、香港工程师学会、香港营造师学会、英国皇家特许计量及控制学会(香港分会)、香港专业审核师学会、澳门电脑学会等11家粤港澳科技社团成为第一批工程技术人才专业资格互认签约单位。

据了解,为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工程技术人才专业资格互认和工程师资格国际互认,建立符合国际规则的互认工作平台,在中国科协、省委省政府的支持下,广东省科协赋予广东省工程师学会开展粤港澳大湾区工程技术人才专业资格互认的职能。目前,根据《广东省工程师学会章程》、《中国科协工程能力建设联盟章程》,参照国际性工程组织的做法,制订了《广东省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草案)。

广东省工程师学会在总结专业资格互认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今后将重点推进3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深入推进首批互认试点专业的互认工作,同时,继续扩大试点专业范围,成熟一个推进一个。

二是结合内地与香港、澳门关于修订《CEPA服务贸易协议》相关条款的实施,联合广东省有关部门,推动粤港澳工程技术人才在大湾区珠三角九市更便利地跨境参与大湾区各层次专业工作服务、合作交流。同时,针对港澳科技社团和专业技术人才提出的深层次问题,从专业资格互认的本质出发,积极化解户籍、社保、居住、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制约,提高三地专业团体和专业技术人才参与互认的积极性,畅通粤港澳大湾区工程技术人才有序流动通道,为粤港澳工程技术人才发展提供保障。

三是进一步规范广东省互认工作平台,建立完善互认工作体系,推动广东省工程师学会与香港、澳门专业团体开展工程师资格互认,同时参照国际工程组织的做法,争取成立广东省工程师注册管理委员会,统一认证,推动互认的专业化、社会化、国际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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