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深圳“715房产限购新政”后,7月25日,广东东莞市住建局、东莞市公安局、东莞市场监督管理局等12个部门也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就土地供应、限购政策、商品房转让年限、公积金贷款政策、房价监管等方面发布多项新政,严控房价上涨。该政策被称为东莞“史上最严”楼市调控政策。
根据新政,非东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购买第一套商品住房的(新建商品住房或二手商品住房,下同),须提供购房之日前2年内在本市逐月连续缴纳1年以上社会保险证明;购买第二套商品住房的,须提供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在本市逐月连续缴纳2年以上社会保险证明。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拥有2套及以上商品住房的,暂停向其销售商品住房。
根据新政,东莞调整购买的商品住房(以网签时间为准)转让年限,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后方可交易转让;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对于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东莞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本人或其配偶须为本市户籍。
东莞还将试点建设“三限房”,在房价较高的热点区域选取符合两规、条件成熟、配套完善的地块,建设“限地价、限房价、限购买人群”的住房项目。
此外,《通知》还提出,将加大住宅用地和住房供应力度,加强商品住房价格监管,规范房地产金融秩序和市场交易秩序,加大房地产信息公开力度,加强宣传舆论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