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发文 简化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的申请条件

曾豆豆
2025-06-23 09:18:44

近日,广州市公安局发布《关于全面取消公安机关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审核的通告》。根据《通告》,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前,无需再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新增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审核”,经营单位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注册资本、网络地址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也无需再到公安机关备案。

据介绍,“全面取消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审核告知承诺”,进一步简化了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的申请条件,取消了公安机关信息网络安全审核的前置程序,转为事后检查监督;文旅部门在办理“申请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审批”事项时,申请单位无需再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信息网络安全合格证明文件。

公安机关将通过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系统撤销“新增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审核”“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注册资本、网络地址或终止经营活动的备案”事项,并在广州公安法人服务事项中予以下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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