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在粤港澳大湾区等地开展数字人民币试点

曾豆豆
2020-08-14 15:21:04

8月14日,商务部印发《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总体方案》。(下称《方案》)。在全面探索创新发展模式方面,《方案》提出,在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及中西部具备条件的试点地区开展数字人民币试点。

来源:商务部官网

《方案》明确了五项基本原则,包括坚持全面深化,拓展提升;坚持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坚持创新驱动,加快转型;坚持错位探索,整体协同;坚持守住底线,防控风险。

全面深化试点地区为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涪陵区等21个市辖区)、海南、大连、厦门、青岛、深圳、石家庄、长春、哈尔滨、南京、杭州、合肥、济南、武汉、广州、成都、贵阳、昆明、西安、乌鲁木齐、苏州、威海和河北雄安新区、贵州贵安新区、陕西西咸新区等28个省市(区域)。试点期限为3年,自方案批复之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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