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深圳珠海不动产登记将跨城通办 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发展的能力

七七
2020-10-12 12:07:19

为进一步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发展的能力,近日,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广州、深圳和珠海三市开展不动产登记“跨城通办”工作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要求,广深珠三市应在2020年11月30日前完成“跨城通办”前期准备工作,并于12月底前实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业务“跨城通办”。

据悉,《实施方案》明确,“跨城通办”运用“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模式,申请人可通过异地(申请人所在地)大厅和网上申请两种方式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同时,省厅将开发搭建省级不动产登记综合服务平台,通过数据共享获得的信息以及当事人提交的电子材料(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可以作为办理不动产登记的依据,实现企业、群众办事少填、少报、少跑的目的。

下一步,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将继续做好与广、深、珠三市的沟通指导工作,妥善解决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尽快实现三市不动产登记全业务“跨城通办”,为珠三角9市乃至全省不动产登记业务“跨城通办”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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