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深圳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日发布的《关于防范非法集资的风险提示》显示,市民如遇下列七种情形务必警惕:以“看广告、赚外快”“消费返利”等为幌子;以投资境外股权、期权、外汇、贵金属等为幌子;以投资养老产业获取高额回报或免费养老为幌子;以私募入股、合伙办企业为幌子;以投资“虚拟货币”“区块链”为幌子;以“扶贫”“慈善”“互助”为幌子;以投资“理财”公司为幌子。
据了解,非法集资是指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的行为。非法集资具有很强的隐蔽性,为了获得巨额收益,非法集资分子往往采取成立公司、办理完备的工商执照和税务登记手续、租用高档写字楼、聘请名人做广告等方式,掩盖其非法目的。
为遏制非法集资活动的传播扩散,深圳制定了《深圳市2018年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活动工作方案》,开展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此次排查工作共检查广告、信息100多万条,出动执法人员两万多人次,有效地控制了涉嫌非法集资内容的广告扩散。此外,市处非办摸清辖内陈案风险底数,明确各单位责任分工,了解陈案处置难点,集中力量有效化解非法集资存量风险,增量案件得到有效遏制。与此同时,市金融办会同发改委通过核查摸底、治理整顿和失信联合惩戒措施,共打掉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企业12家。
据悉,2018年以来,市处非办多次组织开展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共计发放、张贴宣传品及悬挂宣传条幅等15万份(个)、发送宣传短信3万余条、通过电台、广播、电视、微信、微博等渠道宣传1300余次,活动参与人数达35万人(次)。此外,市金融办还牵头制定《深圳市非法集资案件举报奖励办法(试行)》,对举报非法集资犯罪线索的群众予以奖励,自举报奖励办法出台以来,已对27人(次)进行奖励,共计发放奖励金56万元。
市处非办提醒广大群众,牢记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负、责任自担,拒绝高息诱惑,不参与不熟悉的投资项目,不听信熟人的一面之词,自觉远离非法集资。如果一旦发现非法集资行为,第一时间拨打0755-22222110的举报电话,向公安机关举报,举报一旦查实将依据《深圳市非法集资案件举报奖励办法(试行)》给予1万元~20万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