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粤港澳大湾区东莞实施创新人才引进培养 最高补贴30万/人

张一帆
2020-11-30 15:07:43

随着粤港澳大湾区规划的逐步推进,交通网布局的不断完善,为了更加积极、开放、有效的加快引进培养创新人才。东莞市于近日发布《东莞市新时代创新人才引进培养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致力于培养一支与创新驱动发展相匹配的新时代创新人才队伍。

引进培养新时代创新人才 最高补贴30万元/人

据悉,2017年1月1日后引进且人事档案关系在东莞的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或与用人单位(党政机关、财政全额供养的事业单位除外)签订3年或以上劳动合同,在该单位工作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或具有初级以上职称,或上年度在东莞缴纳个人所得税不低于3万元的新引进人才将可获综合补贴,额度最高30万元。

其中,正高级职称人才可获30万元/人,分5年等额发放;副高级职称或博士(不分正副高级的高级职称人才按副高级标准补贴)可获20万元/人,分5年等额发放;硕士可获6万元/人,分3年等额发放;中级职称或上年度在我市缴纳个人所得税不低于3万元(限定用人单位范围)可获6万元/人,分3年等额发放;初级职称或全日制本科(限定用人单位范围)可获2万元/人,一次性发放。新引进人才综合补贴每人限申领一次。符合条件的新引进人才可申领最高补贴额度的40%,符合条件且具有我市户籍的新引进人才可申领最高补贴额度的100%。此外,新引进人才将按“就高从优不重复”的原则享受市财政有关人才政策待遇,重复部分予以核减。

此外,为实施新时代创新人才提升项目,东莞市将对符合条件的人才给予能力提升培养扶持。据介绍,2017年1月1日后,在东莞工作期间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以上学位或高级职称(已享受我市专业人才学历进修补助并取得对应学位的人才不纳入扶持对象范围),且具有东莞市户籍,人事档案关系在东莞,并在东莞用人单位(党政机关、财政全额供养的事业单位除外)工作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的新引进人才将可获得最高5万元/人的扶持补贴。

值得一提的是,东莞市将加强实施新时代博士人才培养项目扶持。据悉,除了对在站博士的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缴纳由设站单位予以保障外,对经批准设立的博士工作站,东莞莞市政务将财政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建站资助。此外,按照省部署,建立博士事业编制统筹使用机制,预留一定数量的事业编制,专门用于保障博士毕业生的引进、培养、流动所需编制。此类编制专项用于有关事业单位及其博士工作站的博士,经机构编制、组织和人力资源部门审核后,实行实名制管理。有条件的事业单位可探索实行员额制管理。在站博士由设站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三甲医院统一纳入事业编制保障管理,5年内保留事业编制人员身份。

助力人才引进 打造招才引智、人才交、人才服务平台

据介绍,为了扩大海外人才工作站建站数量规模。实施固定建站和灵活合作相结合的模式,东莞市将与2021年力争打造海外人才工作站固定建站8个;灵活建站达到30个;国内人才工作站建站10个;并计划每年举办3场次左右人才交流及高新技术项目科研成果推介活动;组织5场次左右外出人才招聘及项目对接活动。其中,对采取固定建站模式的海外人才工作站,给予每年8万元的基本运作经费、交通补贴和绩效奖励;对采取灵活合作模式的海外人才工作站,给予交通补贴和绩效奖励。绩效奖励根据推荐人才的数量、层次和对我市的贡献给予不同标准的奖励。协助东莞在外举办人才政策推广专场、重点企事业单位人才招聘活动等。给予每个国内人才工作站每年5万元的基本运作经费和绩效奖励;其中绩效奖励根据推荐人才的数量、层次和对我市的贡献给予不同标准的奖励。

东莞是将打造市内人才交流提升平台,计划每年组织举办一系列的高层次人才交流、论坛或项目对接活动,推动人才、技术、项目交流合作,促进各类创新要素集聚。同时,加强人才驻点服务工作,每年选派50名左右高层次人才到东莞企事业单位开展驻点服务,协助技术攻关,承担研发课题,举办讲座培训等,推动企事业单位科研、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水平提升,并争取实质性引进人才。此外,每年还将组织一定场次的创新人才培训活动,支持和鼓励各类组织开展相关的人才培训或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活动,着力提升人才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在打造专业人才服务平台方面,将加快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支持松山湖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制定人力资源服务业扶持政策,引进国际化、高水平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培育发展专业化、产业化的人力资源服务业龙头、骨干企业。同时将优化创新创业人才服务中心建设。充分发挥“服务、交流、展示、成果转化、创新、创业”六大功能,促进人才、科技、金融与产业融合发展。完善高层次人才服务专区建设。进一步整合政府公共服务职能,丰富服务内容,优化服务流程,为高层次人才提供高效便捷的一站式服务。此外还将强化人才信息管理服务。建立覆盖全市人才的人才信息管理服务系统,加快实现信息互通和数据衔接。健全人事档案管理机制,各镇街和市直各单位按照有关规定推进档案管理规范化和精细化,加强人事信息录入和更新工作,切实增强人才信息完整性和有效性。并加强社会化人才服务平台建设。通过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导第三方专业机构有序参与和承接人才信息收集、人才课题调研、人才项目评审等人才服务工作,着力提升人才服务水平。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第三方行业协(学)会等社会组织设立人才服务联络点,搭建政府与人才联系桥梁。对承接相关人才业务并提供材料初审或代送服务的联络点,由市财政按最高300元/人标准给予补贴。

粤港澳都市网为您提供最新资讯
0: 0

相关标签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