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港澳大湾区下东莞将每年遴选60名领军人才 4类人才将受重用

谢琳
2020-11-30 15:0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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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加快融入粤港澳大湾区的建设发展,逐渐占据粤港澳大湾区的重要角色地位,东莞市与近日发布培养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根据计划,从2019年起-2021年,东莞市将每年遴选60名扎根东莞的科技、企业经营管理、金融、社会建设等领域的领军人才进行培养。据悉,申报人不受身份、户籍、国籍等限制,但须在莞工作或创业满3年,且遴选当年仍全职在岗。

据了解,60名领军人才分别为科技创新领军人才10名,科技创业领军人才10名,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20名左右,金融领军人才10名左右,社会建设领军人才10名左右。其中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需在在国家、省、市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确立的重点方向,承担重大科技专项或重点项目,成果具有重大创新性、产业化前景好。科技创业领军人才的基本要求是:运用自主知识产权创办企业的科技人才,且是企业核心专利技术或科技成果持有者,其企业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并处于领先地位,对产业转型升级具有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基本要求为:在企业经营管理工作中,运用科学管理理念和先进管理知识,使所在企业管理水平及综合经济效益指标持续达到行业领先水平,并形成市场竞争力强、主导产业发展的名牌产品,取得良好经济效益,同时具备广阔的发展前景。金融领军人才基本要求为:在我市辖内金融机构、新兴金融业态、金融行业自律组织中从事金融相关工作,专业水平拔尖,为我市金融行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社会建设领军人才基本要求为:在城市建设管理、社会工作、现代服务业、哲学及社会科学、体育等领域中为我市作出重大贡献,在行业领域内具有较大影响力。其中,科技领军人才、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将重点从“倍增计划”试点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等重点企业和创新平台中进行遴选。

值得一提的是,入选培养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者将获得多种优先推荐的待遇。据悉,东莞市培养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入选者可直接落户,并将设立东莞市培养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专项资金,按照东莞市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规定,制定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市财政为每名入选者提供30万元的资金支持,主要支持培养对象开展科研、培训进修、技能提升、学术交流等。同时,入选者子女入学时可在人才工作单位或落户所在的园区、镇(街)入读市一级(含)以上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就读,享受本市户籍学生同等待遇。入选者及其直系亲属可在东莞市任意一间二级(含按二级管理)以上医院享受绿色通道服务,快速便捷就医。此外,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将给东莞市培养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入选者颁发相应称号证书;优先推荐申报国家和省的重大人才计划;优先推荐评选荣誉市民、优秀共产党员等和担任东莞市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优先纳入领导干部联系高层次人才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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