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港澳大湾区下珠海将开启校内课后服务试点

谢琳
2020-11-30 15:07:43

12月19日下午,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我市将于2019年1月开始校内课后服务试点工作。

近年来,珠海家长对校内课后托管需求呼声日益强烈。特别是针对年龄小、自理能力差的小学生……珠海市政府积极研究群众关切,回应群众诉求,根据周边城市的成功做法,制订我市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指出,2019年1月开始校内课后服务试点工作;到2019年底实现全市70%以上的小学为全部有需求的学生提供课后服务;到2020年底基本实现全市小学为全部有需求的学生提供课后服务。课后服务内容基于学校实际及学生、家长需求,提供早餐、午餐及托管看护服务,组织开展体育、美育、科技等多形式活动,禁止变相集体补课、上课。校内课后服务时间一般为正常上课日的早上、中午及下午放学后至18时,有条件的学校可适当扩大到其他课后时间。具体时间段可由各区、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根据实施意见,各区要建立完善小学生课后服务经费保障制度,区财政、人社等部门应对学校开展课后服务所需经费予以保障,对学生人数较多,经费负担较重大的区,由市级教育发展专项资金予以适当的补助。

学校可按照省、市有关规定精神,在不影响本职工作情况下,对完成规定教学和管理任务后额外承担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教职工发放劳务费。

学生在校用餐价格根据健康、营养和经济的原则,由学校、学生监护人(或代表)和供餐单位商定,用餐费用原则上由家长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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