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由南方日报、中共深圳市福田区委共同举办的“南方日报改革观察团福田行”活动在福田区委二楼会议室举行。深圳市政府副秘书长徐松明,福田区区长高圣元,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副总编辑曹轲及来自深圳市委党校、深圳大学、深圳社科院、深圳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武汉大学质量发展战略研究院的多位专家学者共同“把脉”,为福田物管改革创新进一步深化提供智力支撑。
据了解,作为福田区深化业委会和物业管理机制改革的牵头单位,福田区住建局打出“三个试点+三项机制+三个平台”的改革组合拳,希望以此着力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理顺小区基层治理架构、发挥居民自治合力、促进物业行业健康发展。福田区住建局副局长杨杰表示,“三个试点”即试点“住宅小区+物业企业”党建,构建基层党组织架构。试点“交叉任职+提名遴选”方式,指导业委会选人用人。试点“四方联动+居民共议”机制,激发基层自治活力。
为不断强化党委在基层自治中的领导核心作用,规范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建设,福田区鼓励在条件适宜的住宅小区成立党支部,在社区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引导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党建活动,形成社区、物业企业、小区“三位一体”的党建联合体模式。通过推行党支部联系业委会、业委会联系业主制度,构建“党支部引领、业委会示范带动、业主主动参与”的小区三级党建管理服务网络。同时,针对业委会成立难、换届难问题,福田区制定实施《关于全面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的实施意见》,对鼓励符合条件的社区“两委”成员,通过法定程序兼任业委会主任或委员,推选社区党代表和楼栋长担任业主代表。推荐业委会委员、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中的优秀党员担任社区党委成员,鼓励优秀的业委会主任或成员、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在社区居委会交叉任职,积极在居民小组和业委会中发展党员。
为确保业委会各项工作依法依规公开透明,保障业主利益不受侵犯。福田区一方面通过成立第三方组织或引进专业机构对物业公司进行审计监督,协助监管物业服务费和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情况。另一方面制定《福田区物业服务企业信用黑名单管理办法》,探索物业企业履约评价机制,明确福田区物业管理服务标准和物业服务费指导标准,引导物业企业诚信经营。构建物业企业诚信履约的积分评价体系,确定物业管理星级服务标准与评价细则、物业管理服务最低收费标准计算方法。
对此,深圳大学公共管理专业教授、深圳市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马敬仁在观察团活动中表示,“党建+物管改革”需要进一步提炼总结,让制度形成体系、整体设计,可以利用物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将党建、物业、业主作为整个基层治理的单独模块,放到大模式中进行整合。
中共深圳市委党校决策咨询部副教授彭芳梅认为“党建+物管改革”至少要发挥“党建”在政治建设、思想建设及党支部这三个方面的作用,将“党建+物管改革”的短期性与长期性融会贯通,但需在党建的引领下平衡个体利益与集体管理服务的关系。
深圳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会长曹阳认为,“党建+物管改革”这一模式有可能解决物业管理层面的两个权力“大无边”问题,使党建得以在社会基层社区起到DNA的核心作用,而且会起到一种良性遗传的作用,但需建立培育机制,摒弃急于求成、盲目发展的思路。
“党建引领物管改革非常符合经济学客观规律。”作为经济学方面的专家,武大质量发展战略研究院研究室副教授余红伟认为,未来党建引领物管的改革方向要坚持以市场化为导向,更多发挥市场功能。物业管理涉及的多是老百姓民生问题,在这方面需要讲感性、讲人文,因此需尽快确立物业市场的买方主体,可以对业委会成员进行约束与激励,譬如纳入个人诚信监管、进行市场化补贴等。
此外,深圳市社会科学院社会发展研究所所长谢志岿认为,福田区创新性地将党建和社会治理进一步深入结合对解决这两个困境有一定的帮助,但党的引领不能包干代替,要注意界限、方式。面对已经初创的“党建+物管改革”,谢志岿提醒道,边界效应会递减,除了靠党组织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还应继续深入磨合党组织介入的内容、方式、机制等顶层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