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广东省2019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下称《方案》)正式印发。根据《方案》,从2019年7月15日-2020年7月14日,广东将强化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要求建立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按照规定向社会公开;列入名录的地块,不得作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方案》要求,从源头开始,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同时,要建立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按照规定向社会公开。此外,《方案》还要求,围绕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目标,推进化肥减量增效。推进始兴、五华等11个粮食生产大县实施化肥减量增效示范11万亩,推进大埔等7个县开展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推进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工作,建立工作台账,制定完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工作方案,一处一策开展整治,建立滚动销号制度,建立全流程管理清单,做好整治后续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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