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推粤港澳大湾区发展 珠海 2020年拟放宽多项人才引进落户条件

七七
2020-11-30 15:07:43

近日,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关于征求《关于进一步放宽我市人才引进及入户条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将进一步放宽人才引进条件,吸引更多人才来粤港澳大湾区内创新创业。

放宽引进人才的对象范围

现行政策规定引进的人才须在本市“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就业登记备案和参加社会保险”。拟放宽为:在我市的用人单位引进的人员,并在本市办理用工登记备案,缴纳社会保险费或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

另外,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和驻珠高校教职员工,另有引进入户办理规定和渠道,无须适用本办法。

放宽部分人才引进的具体条件:

放宽学历条件:

现行政策规定,满足珠海人才入户的学历条件为全日制大专(高职)以上学历。

拟放宽为:具有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大专(高职)以上学历人员予以纳入人才引进。即含非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教育部学信网可查询。

放宽年龄条件:

现行政策规定学历型人才引进的年龄条件为35-50周岁(女性45周岁);职称型人才男性50周岁以下、女性45周岁以下;技能型人才30-50周岁(女性45周岁)。

拟放宽为:学历型人才、职称型人才、具有国家职业资格等级的技能人才、重点企业一线优秀员工的引进年龄,统一设置为男性50周岁以下、女性45周岁以下。

取消部分技能型人才的限制条件:

取消引进三、四级技能人才须“与工作岗位匹配”的限制条件;取消四级须“符合《2018-2019年珠海市技能人才紧缺职业(工种)目录》”的限制条件;取消我市技工院校和中等职业院校毕业生须“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一年以上”的限制条件。

此外,符合《珠海市贯彻落实“广东技工”工程实施方案》(珠府办〔2020〕7号)相关技能人才入户条件的人员,按照其规定办理。

支持重点企业一线优秀员工引进入户

珠海重点企业一线优秀员工入户需求旺盛,但目前珠海“两个五年”入户基本条件相对人才引进条件门槛较高,将这些一线优秀员工纳入人才引进入户范围,有利于重点企业更好地留住、稳定蓝领工人。

拟放宽为:在珠海重点企业工作满2年以上(金湾区、斗门区、高栏港区为满1年以上)的一线管理和技术骨干,可按程序申请办理引进及入户手续。重点企业名录由市人社部门牵头各部门、各区动态编制。

毕业五年内先落户后就业

2018年出台实施的“珠海英才计划”规定:毕业三年内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可凭毕业证和相关资料直接向公安派出所申请落户。目前横琴新区已率先落实“毕业五年内先落户后就业”政策(其他区为“三年内”)。现拟将“先落户后就业”条件统一放宽为“毕业五年内”。

目前,市人社局正在征求各用人单位和人才意见建议,反馈方式为▼

1.现场反馈:香洲区康宁路66号市人社局1104室;

2.电话反馈:0756-2128502李小姐、2128219叶先生(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

3.邮件反馈:rsjlxq@zhuhai.gov.cn。

反馈时间为:2020年7月3日-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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