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作弊公交霸座税款欠缴等失信行为将影响你买房旅游度假出境

七七
2020-11-30 15:0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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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广州市政府法制办官网消息,《广州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规定(草案征求意见稿)》即日起公开征求意见。社会公众可在11月29日前向市法制办反映或提交。下面粤港澳都市网小编就带你看下草案征求意见稿具体将在哪些方面有规定限制。

草案征求意见稿规定,对于存在失信行为的信息主体,行政机关和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应当建立书面警示、约谈告诫机制,督促停止失信行为、责令整改,并可以依法采取一些惩戒措施。其中包括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政府投资项目招标、国有土地出让等活动;撤销相关荣誉称号,限制参加政府组织的表彰奖励活动;限制相关行业任职资格;限制出境,限制购买不动产、乘坐飞机、乘坐高等级列车和席次、旅游度假、入住星级以上宾馆及其他高消费行为等。同时,建立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市场主体共同参与的跨部门、跨地区的公共信用联合惩戒机制。相关办法另行制定。

征求意见稿规定,信息主体依法纠正其失信行为、消除不利影响的,可以在失信信息披露3个月后,向市负责公共信用信息系统管理工作的机构提出信用修复申请。信息主体提出修复申请时,应当公开做出信用修复承诺并提供相关身份材料、已履行行政处罚材料等。但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或者在信用修复后一年内再次受到行政处罚的,不予信用修复。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不仅要惩戒失信人,草案征求意见稿还对守信者明确提出多方面实实在在的激励措施,不让老实人吃亏。其中包括,在人员录用、职称评定、考核评优等工作中,同等条件下列为优先选择对象;在教育、就业、积分入户、住房保障、创业等领域给予优先考虑或者重点支持等多方面举措。相关办法另行制定。

草案征求意见稿还规定了红黑主体名单制度:行政机关和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应当根据国家和省制定的认定标准,建立守信激励主体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重点关注主体名单制度,并向社会公示。并鼓励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在开展市场交易、企业管理、行业治理、融资信贷、社会公益等活动中查询使用公共信用信息,防范交易风险。

提交意见具体途径:

1在新浪微博“广州政府法制”提交;

2登录广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http://www.gzlo.gov.cn),通过网站上的“立法征求意见”栏目提交;

3邮寄地址:广州市府前路1号4号楼广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法规处(邮政编码:510032);

4传真:83125287;

5电子邮箱:gzlfgc@126.com。

延伸:

失信信息包括哪些

失信信息包含:税款欠缴信息;提供虚假材料、违反告知承诺制度的信息;参加国家、省或者本市组织的统一考试作弊的信息;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冒用他人证件、使用伪造证件乘车、套票、霸占他人座位、无正当理由妨碍公共交通工具、影响正常行驶等行为的信息;符合出院或者转诊标准无正当理由滞留医疗机构、影响正常医疗秩序等行为的信息;拖欠水、电、燃气等公用事业费,经催告后超过6个月仍未缴纳的信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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