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翠亨新区发布16条集聚人才创新发展措施 最高提供600万元购房补助

张一帆
2021-01-25 09:45:11

为打造国际化、现代化、创新型城市新中心,1月22日,中山市翠亨新区公布了《中山翠亨新区关于集聚人才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以16条重磅人才措施优化人才聚集发展环境。包括含有最高600万元购房补助。

据悉,中山翠亨新区关于集聚人才创新发展的最新措施主要包括:发展高端人才产业、大力引进高层次人才、支持高层次人才团队创新创业、支持高端科研平台建设、鼓励企业和机构引进人才、筹建高标准人才公寓、实施高学历人才生活补贴、实施学术交流和会展补贴、建设“大湾区国际人才港”、奖励突出贡献人才、实施专业技术及高技能晋升补贴、支持优秀青年就业创业、鼓励实施“柔性引才”、设立新区人才创新创业基金、提供高层次人才专属服务、提升人才工作信息化水平。

其中,为引进高层次人才,中山将对新区引进的第一类到第七类人才给予3年每月最高1万元政府特殊津贴;分3年给予最高600万元购房补助,对未享受购房补助的高层次人才,给予3年最高每月6000元住房补贴。诺贝尔奖获得者、国家最高科技奖获得者、中国及发达国家院士可享受最高200平方米免租人才住房,全职工作满5年,无偿赠送所租住房。

在支持高层次人才团队创新创业,中山将引进一批国内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团队,对掌握世界前沿技术、符合新区重点产业发展方向的高端人才“团队+项目”,已获得省级以上(含省级)创新创业团队补贴的,最高可按相应补贴给予1:0.8配套;已获得市级创新创业团队补贴的,最高可按相应补贴给予1:0.5配套;如上级部门有相关要求的,按相关要求执行。对新区发展具有重要带动作用或功能的团队和项目,根据实际情况另行议定。

在支持高端科研平台建设上,中山将对新区各单位设立的院士工作站,市区合计给予最高150万元开办经费补贴。新设立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市区合计分别一次性补贴110万元、70万元、40万元,每引进1名博士(后),奖励设站(基地)单位10万元工作经费。在站博士(后)市区合计两年每年给予每人10万元工作经费和20万元生活补贴,出站后留在新区工作的,分3年给予共50万元购房补助。

此外,鼓励用人单位或猎头公司等人力资源机构引荐人才,在新区成功引进1名诺贝尔奖获得者、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中国两院院士及发达国家院士、省级创新创业领军人才(一类)及团队的,市区合计给予单位或中介组织最高300万元奖励。引进1名第二类至第六类人才,市区合计给予相关单位或机构最高50万元奖励。

为保障人才定有所居,中山将在未来三年筹集5000套以上高标准人才公寓,为各类人才提供安居保障。未享受购房补助、住房补贴的高层次人才,安排入住人才公寓。第一类至第七类人才最高可免租入住150平方米人才公寓,免租期最长3年。

另外,对新区引进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人才发放生活补贴,其中本科生1.5万元、硕士研究生3万元、博士研究生6万元。对新区科研机构、企业与高校联合培养的在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连续两年每月分别发放2500元、3500元生活补贴。对在新区工作满3年且在职获得硕士学位和硕士研究生学历、副高级职称的个人一次性补贴2万元,获得博士学位、正高级职称的个人一次性补贴5万元。

同时,还将开展学术交流和会展补贴。其中,企业和中介机构在新区举办全国性行业论坛、研讨会等高水平人才交流活动,单场最高补贴20万元。企业参加全国性、国际性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现代服务业等行业专业展会、合作交流会议的,补贴展位费的50%,单次最高补贴10万元,年度最高补贴20万元。

措施还提出将建设“大湾区国际人才港”,将以“大湾区国际人才港”为抓手,引进国内外顶尖人才服务公司、高端园区孵化公司运营管理“人才港”,引进人力资源、科技服务、风险投资、法律咨询、知识产权、技能培训、人才测评等专业服务机构进驻。对运行规范、贡献较大的服务机构给予最高300平方米、最长2年的办公场地租金补贴。

并将对为新区重点龙头企业、科技创新平台、产业园区、服务业集聚区、研究机构做出突出贡献的各类高级管理人才、高级技术人才等核心骨干人员,按应纳税所得额的一定比例给予最高100万元的奖励。

支持企事业单位通过开展项目合作、技术指导、联合技术攻关、协同创新等方式,引进国内外专家短期来新区工作,对来新区连续或累计工作1个月以上、在核心领域或关键环节取得突破性成果或明显成效的专家,新区按照用人单位薪酬最高50%比例给予每年最高30万元生活补贴。支持新区企业在国(境)外设立研发中心、孵化载体等离岸创新中心,就地吸引使用人才,经评审认定,给予最高300万元资助。


粤港澳都市网为您提供最新资讯
0: 0

相关标签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