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广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省市场监管局、省法院、省司法厅、深圳市政府有关负责人就《广东省进一步推动竞争政策在粤港澳大湾区先行落地的实施方案》(简称《实施方案》)相关情况进行了介绍。
据介绍,为推动粤港澳三地开展竞争政策实施的交流合作,广东将采取四项举措,深化粤港澳三地竞争政策实施的交流合作。
一、提出建立广东省粤港澳大湾区竞争政策委员会,协调省内各地各部门实施竞争政策,推动粤港澳竞争法律的有效实施。加强粤港澳三地不同法律制度,不同执法体制之间的交流融通,建立三地竞争执法会商机制和竞争纠纷快速处置工作机制,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共赢。
二、统筹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审查、公平竞争审查三个重要方面,统筹公平准入和市场公平竞争。特别是在准入制度改革中,体现了投资者的平等对待,措施统一。统筹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致力解决行政和司法判断标准差异的现实问题,不断提升执法效能。
三、加强民生和公共事业领域市场反垄断执法规制,明确了医药建筑、招投标和政府采购、公章刻制等领域行政权力滥用行为的指导重点,规范直销行业的经营,强力打击网络传销。加大商业秘密保护力度,维护你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四、支持深圳设立专业公平竞争审查机构,试点实施独立审查制度,及时推动争取市场监管总局对深圳反垄断执法授权试点,以点带面。另一方面,率先开展立法机关参与公平竞争审查,将公平竞争审查范围延伸到地方性法规,在大湾区开展竞争政策先行实施的系列实践,积极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广东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