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期5年!​新版惠州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发布

七七
2021-04-12 10:01:00

新版惠州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来啦!近日,惠州市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惠州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该办法自今年3月26日起开始执行,有效期5年。

根据该办法,购房人应当按照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及期限,将商品房预售房款直接存入商品房预售资金专用账户(以下简称监管账户)。商品房预售资金进入监管账户后,房地产开发企业按比例留存,并应当根据预售项目建设方案和施工进度,向监管部门申报后续工程量及所需资金、用款计划,以及所需税费等。监管账户对应所有监管项目办理了不动产首次登记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才可以申请解除账户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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