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琴珠澳跨境仲裁合作平台成立 促进大湾区仲裁机构间深度合作

张一帆
2021-04-30 08:01:00

4月28日,《珠海国际仲裁院条例》新闻发布会在横琴举行。发布会上,由珠澳两地仲裁机构共同搭建的横琴珠澳跨境仲裁合作平台同日成立。据悉,该《条例》将于2021年5月1日正式施行,是目前国内第二部以仲裁机构为特定对象的地方人大立法。

据了解,该《条例》首次引入国际通行的仲裁机制,规定了友好仲裁、临时措施、紧急仲裁员以及临时仲裁制度,同时确立了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分立和协调的治理模式;明确了理事会独立运行的决策机制;赋予了珠海国际仲裁院独立的仲裁业务管理权和独立的人、财、物管理权;建立了有效外部监督机制;此外还引入国际化仲裁机制。另外,《条例》创新性的探索跨境民商事争议解决新路径,将推动珠海国际仲裁院在国际化、专业化、市场化方向上迈出关键性改革步伐。

值得一提的是,当日成立的琴珠澳跨境仲裁合作平台将为境内外商事主体提供商事仲裁、调解服务,满足商事主体对纠纷解决的多样性需求,增强商事主体法律风险防范意识,及提升平台解决纠纷的能力。可实现澳门仲裁机构在横琴运用澳门法律,办理仲裁案件,解决涉澳经贸解决纠纷,对未来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商事纠纷的处理、大湾区仲裁机构间的深度合作极具示范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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