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新修订的《广州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实施办法》,新办法于2021年6月9日起正式实施,有效期为5年。
据悉,新修订的《广州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实施办法》是将分散在其他文件中的主要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进行整合,新办法主要有4大变化,包括:增加持人才绿卡副证或区人才绿卡的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享有广州市户籍缴存职工待遇;增加对转业军人优先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规定;增加不予贷款情形,防范贷款风险。如:房屋用途为别墅、房屋为独立成栋住宅、仅购买住房部分产权份额(共有产权住房除外);二手房贷款最长期限参照其他公积金中心和商业银行规定,由20年调整至30年,楼龄加贷款年限由不超过40年调整至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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