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珠海市财政局消息,珠海市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限额标准将进行调整。
根据规划,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应于2021年7月至9月完成2021年度(公积金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的调整工作,调整后的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执行日期区间为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其中,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上限均为12%,下限均为5%。
据悉,2020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25221元;下限为1720元。调整后,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设定为26820元;下限为珠海市最低工资标准17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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