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印发《东莞市“3+1”产业集群试点培育专项资金“支持产业集群发展项目”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的通知。
根据《细则》,东莞将针对食品饮料、纺织服装和家具三大传统产业,分别在每个产业选取2-3个核心区进行打造优势传统产业集群培育试点镇街(园区)。其中,每个产业集群核心区可获2000万元的资助,共选取不超过8个核心区。
据悉,该项专项资金用于鼓励核心区聚焦产业集群培育发展相关的技术、融资、人才、市场、产业空间等各个维度。同时,资金将采用直接对企资助和核心区专项支出两种资助方式。扶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立项资助、事后奖补、奖励、贴息、租金补贴等方式。支持范畴包括但不限于提升集群整体形象的宣传投放、办展费用、产业空间打造、产业园区支持等。每个产业集群核心区,市财政将给予不超过2000万元的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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