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清远市公安局最新消息,为进一步放宽户口迁移条件,该局起草了《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放宽户口迁移条件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目前该意见稿正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据悉,该意见稿进一步放宽直系亲属投靠入户限制,允许兄弟姐妹投靠入户。同时在清远市城镇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或合法稳定就业的,由乡村迁往城镇或城镇之间迁移的,经房屋产权所有人同意,可以将户口迁移至该地址,如房屋产权所有人不同意,可以将户口迁移至相应的集体户口。
此外,鼓励企业家、专家学者、专业人才和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等参与乡村振兴,相关户口迁移实施办法另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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