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艺术基金自2021年起面向港澳特区全面开放一般项目申报,港澳特区艺术机构和艺术工作者可直接申报资助项目。
据悉,港澳特区申报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2年度资助项目的时间为2021年7月至9月,项目申报的具体要求、资金额度和申报方式可通过国家艺术基金网站查询。
港澳特区艺术机构、艺术工作者申报国家艺术基金后,将由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将组织专家评审,报国家艺术基金理事会审议,确定资助项目和资助额度,并委托香港中联办宣文部、澳门中联办宣文部作为在港澳特区的工作机构对资助项目的实施进行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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