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进一步明确了支持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发展目标及相关举措

曾豆豆
2021-07-23 11:40:56

近日,中山市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和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建设专项小组办公室联合印发《中山市推动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并发布实施《中山市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建设标准和授牌程序》。根据意见,中山进一步明确了支持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专业化、精准化、科学化运营管理服务的目标和14个方面的相应举措。

其中,意见指出,到2022年,中山将推动“1+1+N”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建设空间布局起势成形,同时在体制机制创新、构建国际一流管理服务体系方面将先行先试、率先突破,加快形成对全市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的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效应等。

另外,中山还将进一步明确市级基地授牌标准和管理工作机制,对符合标准的授予“中山市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牌匾。提出将加大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政策配套力度,通过落实多项补贴或资助举措,支持港澳青年到中山就业创业。

在部署开展“大湾区青年就业计划”实施期间,将对参加人员按每人每月1000元标准给予生活补助。鼓励基地入驻企业吸纳港澳高校毕业生就业,符合条件的按规定落实一次性3000元的基层就业补贴和小微企业社保补贴等政策。支持基地内创业就业港澳青年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根据省的部署,推进粤澳养老保险年限互认。落实《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大陆)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及省相关办法,推行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的“一卡通”服务管理模式,推动在中山市参保的港澳人员社会保障卡全覆盖。

为降低港澳青年创业成本,中山对在基地(社会投资建设)内成功创办初创企业的港澳青年提供最长3年、每年最高6000元的租金补贴(实际缴纳租金低于补贴标准的,按实际缴纳租金补贴),按1万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资助;落实港澳青年纳入创业担保贷款重点扶持对象,符合条件的港澳青年可向经办银行申请最高额度500万元的贷款并享受贴息支持。

此外,在国家级和省部级创新创业大赛获奖并落户基地的港澳青年创业团队,前3名可获10万元奖励。获得国家级和省级人才计划资助的港澳青年并携创业项目入驻基地的,有条件的镇街可按其获得人才资助金额给予100%落地配套资助。对获得香港青年发展基金、香港创新及科技基金企业支援计划、澳门青年创业援助计划资助并落户基地的创业团队,有条件的镇街可按照香港、澳门特区政府资助金额给予100%落地配套资助。

《意见》还就加强生活配套服务方面提出了相应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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