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出台意见支持和保障横琴前海两个合作区建设

张一帆
2022-01-27 08:36:18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支持和保障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的意见》《关于支持和保障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改革开放的意见》。两个意见结合两个合作区的战略定位、功能作用和发展方向,在深化司法体制机制改革、加强规则衔接和机制对接、促进粤港澳司法交流协作等社会各界关注的问题上进行了回应。

其中,《横琴意见》提出,支持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人民法院设立域外法查明机构,重点加强包括葡语系国家(地区)、澳门在内的域外法查明服务,支持境内外法律专家在横琴法院出庭提供法律查明协助。支持横琴法院申请授权试点探索域外法适用机制,在不违反我国法律基本原则或者不损害国家主权、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前提下,允许在横琴合作区注册的港资、澳资、台资及外商投资企业协议选择域外法解决合同纠纷,或者适用国际条约、国际惯例和国际商事规则化解纠纷。

《前海意见》提出完善前海合作区国际商事审判组织体系。支持在前海合作区进一步健全完善国际商事审判组织体系,构建公正、高效、便捷、低成本处理国际商事纠纷体制机制,打造粤港澳商事审判优选地。同时,支持前海合作区率先建立诉讼、调解、仲裁既相互独立又衔接配合的国际商事争议解决中心。要求进一步完善前海法院与港澳调解机构诉调对接机制,吸纳符合条件的港澳调解机构参与国际商事、知识产权等领域纠纷调解,支持港澳调解员及律师参与调解,探索由前海法院试点受理该类型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案件。探索建立港澳调解员在粤港澳大湾区执业统一资格认定制度,构建调解职业水准评价体系。推进落实符合条件的港澳律师在前海法院代理涉港澳民商事案件许可机制,逐步为符合条件的港澳律师在深圳其他地区担任诉讼代理人提供便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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