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琴合作区发出首张连锁便利店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经营许可证

七七
2022-06-10 09:54:47

为营造趋同澳门宜居宜业生活环境,日前,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商事服务局发出合作区首张连锁便利店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申办者是一家跨界融合零售新模式的试点门店。下一步,合作区商事服务局将持续简化审批流程,有序推进辖区更多符合申办条件的连锁便利店、超市领取药品经营许可证。

据悉,乙类非处方药是指包括清热解毒类药品(清热祛湿颗粒等)、外用类药品(活络油等)、胃肠消化类药品(健胃消食片等)以及日常应急类、营养滋补类药品在内的非处方药中安全性更高的药品,除可在药店销售外,还可在经批准的超市、宾馆、百货商店等处销售,消费者可根据药品说明书自行判断、购买和使用。此外,结合合作区疫情防控措施要求,合作区已要求相关试点单位不得销售《疫情期间需实名登记报告药品目录》内的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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