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消息,近日,广东自贸试验区联动发展区发布消息称,广东省已正式批准在广州、深圳、珠海、汕头、佛山、韶关、惠州、汕尾、东莞、中山、阳江、湛江、茂名13个地市设立广东自贸试验区联动发展区。
据介绍,广东将在五个方面来推动联动发展区的建设:
一:以清单形式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经验,把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经验作为联动发展区建设的首要任务;
二:开展联动创新探索系统性集成性改革创新,在复制推广广东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经验的同时,注重发挥联动发展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支持联动发展区和广东自贸试验区在优化营商环境、投资贸易自由便利、金融开放创新、粤港澳深度合作等领域开展联动创新,探索形成跨区域、跨部门、跨层级,范围更广、产业结合度更高、富有地方特色的改革创新经验;
三:强化区域合作促进产业协同发展;
四:开展全产业链创新促进重点产业发展;
五:积极争取在联动发展区实施广东自贸试验区有关特殊试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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