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消息,自8月起,广东将试行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评估指标,今后各地年度调价原则上在当年9月30日前完成,并且需根据6项调价的启动和约束的指标来进行。6项指标分别为:技术成本占比、医疗服务收入占比和患者医疗费用增幅、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医保基金结余和次均费用增幅。
据悉,针对调价标准,广东各地医保部门要按照评估指标及标准开展评估工作,只有达到上述启动指标其中2项或以上标准,且未触发约束指标的,才可启动本地区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达到1项或以上约束指标标准的,本年度原则上不安排本地区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同时,机制规定,各地调价评估周期最长不超过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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