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奖励5000万元!广东将加快建设燃料电池示范城市群

谢琳
2022-08-15 11:26:57

据媒体消息,日前,广东省发改委等部门联合印发《广东省加快建设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行动计划(2022-2025年)。根据《计划》,广东提出鼓励新布点加油站同步规划建设加氢设施,并将布局建设300座加氢站,其中示范城市群超200座,打造以广州、深圳、佛山、东莞、中山、云浮为重点建设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创新走廊。

根据《计划》,到示范期末,将实现推广1万辆以上燃料电池汽车目标,年供氢能力超过10万吨,建成加氢站超200座,车用氢气终端售价降到30元/公斤以下。到2025年末,关键零部件研发产业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建成具有全球竞争力的燃料电池汽车产业技术创新高地。

《计划》明确,广东将以广州、深圳、佛山、东莞、中山、云浮为重点建设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创新走廊。其中,以广州、深圳、佛山燃料电池技术创新和产业高地为引擎,联动东莞、中山、云浮等关键材料、技术及装备研发制造基地,依托东莞、珠海、阳江等氢源供应基地,加快产业项目布局,推动形成产业集群。同时,推动燃料电池汽车产业与大数据、互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深度融合,支持打造氢能化、智能化物流运输与燃料电池汽车综合服务平台。支持燃料电池核心企业打造产业“数据中台”,鼓励企业开放平台资源,共享实验验证环境、仿真模拟等技术平台,推动产业链协同创新发展。

同时,《计划》提出,对为广东获得国家示范城市群考核“关键零部件研发产业化”积分的企业给予财政资金奖励,参照国家综合评定奖励积分,原则上每1积分奖励5万元,每个企业同类产品奖励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同时,鼓励相关企业积极申请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和省创新创业基金。

此外,《计划》明确,广东省财政对“十四五”期间建成并投入使用,且日加氢能力(按照压缩机每日工作12小时的加气能力计算)500公斤及以上的加氢站给予建设补贴。其中,属于油(气)氢合建站、制氢加氢一体化综合能源补给站的,每站补贴250万元;属于其余固定式加氢站的,每站补贴200万元;属于撬装式加氢站的,每站补贴150万元。鼓励各市根据实际情况对加氢基础设施建设给予补贴,各级财政补贴合计不超过500万元/站,且不超过加氢站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50%。获得财政补贴的加氢站在首笔补贴到位后5年内停止加氢服务的,应主动返还补贴资金。同时,广东将加快推进东莞巨正源、珠海长炼、广石化等可供应工业副产氢项目建设,允许石化企业在厂区外建设车用氢气提纯装置和集中充装设施,提高低成本化工副产氢供应能力。

在制氢方式方面,广东提出要逐步降低用氢成本,国家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考核中“氢能供应”奖励资金,按照示范城市群内车用氢气供应量奖励给加氢站;各示范城市要落实国家有关氢气价格的要求,对加氢站终端售价2023年底前高于35元/公斤、2024年底前高于30元/公斤的,各级财政均不得给予补贴。

《计划》还提出要推动燃料电池汽车规模化推广应用。并按照总量控制、逐步退坡原则,对符合行驶里程、技术标准并获得国家综合评定奖励积分的燃料电池汽车给予购置补贴。对获得国家综合评定奖励积分1万辆车辆,且不少于5项关键零部件在示范城市群内制造,按照燃料电池系统额定功率补贴3000元/千瓦(单车补贴最大功率不超过110千瓦)。对完成1万辆推广目标后的补贴标准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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