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支持50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 中山发布政策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

谢琳
2022-08-23 11:44:43

为支持、鼓励、引导个体工商户通过升级转型,提高市场竞争力、增强发展后劲,近日,中山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促进市场主体发展壮大的实施意见》。

根据《意见》,已经成立两年以上、符合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型标准、上一年营业收入或者用电量前1000名的个体工商户、已在税务部门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等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可享受优惠政策。其中,中山将加强原个体工商户享有的专利权、商标权、名称权等权益保护,支持顺利转移至转型企业名下,构建7×24小时企业诉求“马上办”响应工作机制,并在市镇两级政务服务大厅设立“个转企”服务专窗,提供转型升级咨询、指导及业务办理,便利市场主体办理“个转企”手续。 

此外,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将适用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可享受相应资金补助。个体工商户直接转型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并实现高成长的,可按规定享受新升规及高成长等相应资金补助。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取得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证,且满足相关申报要求的项目,完工后可申请省市技术改造资金扶持。其中,转型后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意见》鼓励各镇街结合实际出台“个转企”奖励补贴优惠政策,对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所需成本给予适当补助、对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后因扩大经营需要贷款的经营者提供一定额度的贷款贴息以及根据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后所增加的社会贡献给予奖励等。

《意见》提出,中山应加大对转型企业特别支持,鼓励银行机构与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合作,为转型后企业提供综合金融服务。创新金融政策支持,强化小微企业金融支持,鼓励银行机构单列小微企业信贷计划。落实支付手续费减负政策措施,降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银行账户服务、人民币转账汇款、票据业务、银行卡刷卡手续费。转型企业符合条件的推荐纳入中山市上规上限培育企业名录,可按规定享受我市“助保贷”政策支持,升规后享受“助保贷”贴息。同时将加大自主创业资助和创业担保贷款力度,对符合条件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等创业人员发放初创企业、社保、场租、吸纳就业等扶持补贴,对符合条件创业人员、合伙企业、小微企业分别提供最高50万元、300万元、50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 

围绕个体工商户转型发展需求,《意见》提出,中山将大力推进新业态、新职业、创业培训等职业技能培训,鼓励转型企业积极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并按规定发放培训补贴。对转型后的小微企业,符合条件的,按国家和省部署延续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及失业保险浮动费率政策实施期限至2023年4月30日,减轻转型企业负担。转型后升规的工业企业可享受《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的实施意见》(中府办〔2019〕35号)及后续修订文件在子女入学等方面的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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