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出台11条措施保障项目用地用海 推动海域使用立体分层设权

曾豆豆
2022-08-29 10:18:29

近日,广东省自然资源厅转发《自然资源部关于积极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自然资源部等7部门关于加强用地审批前期工作积极推进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通知》,并同时提出11条加强项目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措施。包括:统筹保障先进制造业项目用地计划指标,明确承诺方式落实水田占补平衡要求,推动海域使用立体分层设权等。

《通知》明确,广东将统筹保障先进制造业项目用地计划指标。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出具项目为固定资产投资额100亿元以上重大先进制造业项目且指标预扣3个月内启动重大先进制造业项目预论证承诺的,该项目本年度可先行使用省指标;省级论证不符合条件的,调整由市指标保障。已纳入跨省域补充耕地国家统筹水田指标清单的重大项目,可按规定向省级申请购买水田指标。

《通知》提出,积极拓宽补充耕地途径。鼓励各地将平原地区种植果树、林木等地块逐步退出、整治为耕地,其中土地“二调”不是耕地的,新增耕地可以用于占补平衡;土地“二调”、国土“三调”及最新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均为非水田的地块按规定垦造为水田的,可用于水田占补平衡。对2020年1月1日后立项的补充耕地项目,不再将可调整地类纳入立项前地类审查的限制性条件。

《通知》指出,将提前介入项目用海用岛审查。对已确定用海用岛方案但尚未取得核准手续的重大项目实行容缺受理,用海用岛审查与项目核准手续同步办理。同时,对申请海域使用金减免的省管用海项目,可在申报项目用海时一并提出海域使用金减免申请,符合海域使用金减免条件的,在项目用海批准后,按程序对海域使用金减免申请下达批复。此外,对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的“渔光互补”“风渔互补”等兼容性高、互补性强的用海项目,支持采用海域使用立体分层设权方式审批,提升海域资源利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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