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港首次联手发布支持政策 将打造前海深港国际风投创投集聚区

七七
2022-09-05 09:52:02

为助力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日前,《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关于支持前海深港风投创投联动发展的十八条措施》在深港两地同步正式发布。据了解,该措施由深圳市前海管理局与香港财库局共同研究推出,并首次以联合公告的形式在深港两地同步对外发布。

《措施》提出,江对前海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QFLP)、合格境内投资企业(QDIE)和外商独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WFOE PFM)试点予以优化。具体包括:推进香港有限合伙基金(LPF)与前海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QFLP)试点规则衔接、机制对接,支持前海风投创投机构联动香港LPF开拓海外业务,支持风投创投机构通过在香港交易所上市、发起设立特殊目的并购公司(SPAC)等拓宽融资渠道,促进深港私募股权投资市场联动发展,同时优化前海QFLP试点工作,推出优化准入门槛、拓宽投资范围、灵活配置项目等务实举措,明确自机构提交完整合格申请材料10个工作日内完成联合会商等。

《措施》提出,在前海深港国际金融城内拓展80万平方米优质产业空间,构建人才、资本、法治以及孵化创业团队等综合服务,并从落户奖励、租金补贴、集聚扶持、经营团队、投早投小投科技等方面全方位支持风投创投机构,还可叠加市级扶持政策和南山区或宝安区相关政策,合计最高奖励可超过5000万元。在人才奖励方面,按照在前海设立基金的管理费收入的4%、每年最高300万元给予经营团队扶持。

此外,为打造深港联动发展良好环境,《措施》要求积极争取私募股权和创业投资份额转让试点,探索私募股权和创业投资份额跨境转让,大力发展私募股权二级市场基金(S基金),给予最高600万元扶持奖励,丰富风投创投机构退出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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