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高质量数据有序安全开放,日前,深圳正式发布了《公共数据安全要求》,这也是深圳首个公共数据安全领域的地方标准。
据了解,《要求》全文共九章,全面覆盖数据安全管理、技术及数据处理活动各环节,适用于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数据安全能力的建设、评估与监管,也适用于处理大量个人信息的服务平台数据安全能力的建设与评估。
其中,《要求》指明,公共数据即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及处理大量个人信息的服务平台在依法履行公共管理职责或者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产生、处理的数据。同时,从实际出发,提升标准执行力,将公共数据安全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体系有效衔接,在不影响各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已有安全要求的基础上,进行公共数据安全层面的扩展。
另外,《要求》确定了数据分级保护的方式和受侵害等级。并提供相应的技术及数据处理活动安全能力要求,为标准落地提供参考和指导。
此外,《要求》对机构管理提出应设立数据安全管理机构,设立数据安全责任人,明确数据管理员、数据安全管理员、数据安全审计员等岗位职责,保障数据安全管理与审计工作开展,落实数据安全保护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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