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出台31条措施为个体工商户打造全生命周期的服务链条

谢琳
2023-01-30 12:16:23

1月29日,广东省市场监管局牵头召开新闻发布会,就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于日前印发的《广东省培育扶持个体工商户若干措施》的有关情况进行了介绍。据了解,广东省个体工商户带动就业达2500万人,为支持个体工商户的发展,《若干措施》从降低个体工商户经营成本、减轻个体工商户税费负担等6个方面,提出31条具体措施,为个体工商户打造全生命周期的服务链条。

其中,在降低个体工商户经营成本方面,《若干措施》提出,延续执行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对以单位方式参保的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延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时间至2023年4月30日。并全面落实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出现生产经营困难的个体工商户用水、用电、用气“欠费不停供”政策,设立6个月的费用缓缴期,各地可根据实际进一步延长,缓缴期间免收欠费滞纳金。鼓励针对货车司机、营运车主、餐饮店主等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个体工商户群体定制专属保险方案,提供多元化、全方位、普惠性的保险保障。

在强化个体工商户金融扶持方面,《若干措施》明确,针对个体工商户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通过降低支付手续费用提供更多信贷支持,降低融资成本,推进实施创业担保贷款以及贴息政策,加强征信管理服务,便利外汇业务线上办理等政策措施,为个体工商户提供更多的金融支持,多措并举缓解资金的压力。

在减轻个体工商户税费负担方面,《若干措施》里提出了专门针对个体工商户的优惠政策。包括对个体工商户在国家规定减免幅度内顶格按照50%幅度减征资源税等“六税两费”(包括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对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等。同时,对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可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并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将个人名下的房屋、土地转移至个体工商户名下,或个体工商户将名下的房屋、土地转回原经营者个人名下,免征契税等。

在优化个体工商户营商环境方面,明确支持个体工商户直接变更经营者,落实港澳台居民申办个体工商户的政策,推进市场监管领域信用监管,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等措施,为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提供更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其中,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的,可以直接向市场主体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允许延续原成立时间、字号等。

此外,《若干措施》,提出了要持续加大个转企支持力度,支持发展线上商业模式。支持个体工商户提升网络营销能力,积极应用直播电商、社区电商、社交电商等模式,实现线上线下经营融合发展。鼓励互联网平台企业为个体工商户开辟绿色通道,放宽入驻条件,帮助入驻个体工商户开展数字化运营服务培训,提升网上经营水平。鼓励平台对个体工商户给予流量扶持,开展免费技术培训服务,简化线上运营规则,降低个体工商户线上经营成本。

在加大对个体工商户的服务供给方面,《若干措施》明确,支持省内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对接个体工商户发展需求,针对急需、紧缺的职业(工种)组织开展订单式、定向式职业技能培训,对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支持个体工商户创新创业,开展创新创业之星评选,配备创新创业之星导师,引入金融服务平台,以“师带徒”方式提供定制化服务,帮扶创新创业之星项目成功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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